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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圣运律所罗娟律师接受快车访谈专栏组专访:需要协调竞业禁止现象在合理的范围

更新时间:2024-10-08 04:22  发布:2018-05-09 17:1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律所罗娟律师接受快车访谈专栏组专访:需要协调竞业禁止现象在合理的范围编者按:2015年5月7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国际民商部主任罗娟律师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有竞业禁止条款劳动合同一事接受快车访谈专栏组记者专访。罗娟律师自执业以来,在劳

圣运律所罗娟律师接受快车访谈专栏组专访:需要协调竞业禁止现象在合理的范围

编者按:

2015年5月7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国际民商部主任罗娟律师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有竞业禁止条款劳动合同一事接受快车访谈专栏组记者专访。罗娟律师自执业以来,在劳资纠纷、知识产权及企业法律事务等领域具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罗娟律师在采访时表示,竞业禁止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但它不仅与用人单位利益相关,也涉及到劳动者的工作权、自由权乃至生存权。因而如何协调竞业禁止在合理的范围是我们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竞业禁止应该什么情况下适用

  本期介绍:想要离职跳槽?先看看有没有签订过竞业禁止协议。职场生活中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人跳槽离开原企业。高管和掌握企业精新技术或是商业秘密的人员跳槽,竞业禁止问题则变得非常重要。竞业禁止条款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但是竞业禁止条款作为限制劳动者等择业的工具,受到了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主体的法律的严格限制,必须符合特定条件,竞业禁止条款才能生效。《劳动合同法》在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需在竞业限制期间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竞业禁止应该怎么适用才是合法正确的呢?劳动者签约竞业禁止应该知道哪些权利?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了北京竞业禁止专家——罗娟律师参加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关于竞业禁止纠纷的专访,以下欢迎罗娟律师总结经验,为我们细细分析"竞业禁止应该什么情况下适用"相关问题。

  访谈嘉宾简介:罗娟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国际民商部主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资深点评律师。在劳动关系领域,曾为国内外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代表企业与离职员工进行谈判,进行仲裁与诉讼。并为多家企业在企业改制、并购重组及破产清算中如何处理劳动关系提供专项法律意见,代理过上百起高级白领与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罗娟律师为多家企业提供关于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战略布局及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次代表企业出庭诉讼维护企业的权利。

  Ms. Luo Juan is the director of the Civil and Commercial Department of ShengYun Law Firm. She also works as a senior expert to give comments on the TV show of "Nomocracy Right Now" in Beijing TV Station. Ms. Luo Juan’s practice area mainly focuses on labor law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访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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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刘鹏飞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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