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银主任就"投资失败政府买单"话题接受新法制报采访
更新时间:2025-12-07 22:38 发布:2018-05-22 15:0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王有银主任就"投资失败政府买单"话题接受新法制报采访2016年2月4日,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就近期热议的"投资失败政府买单"话题接受了新法制报的采访,并在该报举办的圆桌会议中就该案件进行了讨论。2月1日《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

2016年2月4日,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就近期热议的"投资失败政府买单"话题接受了新法制报的采访,并在该报举办的圆桌会议中就该案件进行了讨论。
2月1日《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规定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给予补偿。早从2006年开始,上海就已经实施相关投资风险补偿政策,经过10年运作到现在为止仅有10个项目获得了风险救助,大概投入了700多万元。
投资失败"政府报销"在法理上有没有充足依据?是否涉嫌拿纳税人的钱为天使投资的失误埋单?一旦有了政府"兜底"的心理,是否容易造成投资者草率决策?甚至有人担心会滋生恶意亏损、联合骗补的现象。对此,王有银主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采访中王有银主任表示,补偿"天使投资"不涉嫌滥用财政资金。在我国目前关于财政资金的法律规定中,财政资金的使用对象主要为公益性项目和基础性项目,对于此类"宽容投资失败"的方式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上海此次出台的《办法》可能成为财政资金"新用途"的一种探索。如果补偿"天使投资"的办法能够使得财政资金实现利益的更大化,其成果也最终用之于民,那么就是符合财政资金的相关使用办法的。该政策在国外已有类似先例,我国对其进行借鉴引进未尝不可,但需要进一步的市场检验,更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立法。
谈及如何鼓励创业创新、规范"天使投资"的实施,王有银主任强调:政府应出台有效的规范措施,严格把控执行的过程和执行的方式,杜绝补偿不公平和权利寻租,提高政府执行管理能力,建立和完善一套透明、高效的补偿体系,将资金落到实处。与此同时,也要探索其他鼓励创业创新的办法,多管齐下,共同促进创业创新领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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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李轩教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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