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办在执行拆迁工作时,可能会面临来自不同方面的法律挑战。虽然没有特定的“三个案件”是拆迁办最怕的,但以下三类案件往往会给拆迁工作带来较大的法律压力和复杂性:
一、拆迁补偿纠纷案
这类案件通常涉及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的不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有权获得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在内的公平补偿。若拆迁办提出的补偿方案未能达到被拆迁人的期望,或者补偿过程中存在不透明、不公平的现象,就可能引发拆迁补偿纠纷。这类纠纷一旦进入法律程序,拆迁办可能需要面对详尽的司法审查和公众关注。
二、强制拆迁涉嫌违法案
强制拆迁是拆迁工作中最为敏感和复杂的环节。如果在强制拆迁过程中出现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未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采取暴力或威胁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等,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这些违法行为不仅可能导致拆迁办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特别是当强制拆迁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拆迁办可能需要承担重大的法律后果。
三、居民投诉与行政诉讼案
在拆迁过程中,居民的投诉和行政诉讼也是拆迁办需要重视的法律风险。如果居民对拆迁工作存在异议,他们可能会通过向政府部门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类案件虽然不一定直接涉及拆迁办的违法行为,但往往会对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当投诉或诉讼内容涉及到拆迁办的工作程序、信息公开或服务态度等方面时,就可能引发公众对拆迁工作的质疑和不满。
有以下两种情况可区分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一种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一种是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一、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等);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经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2.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1)拆除房屋许可证;
(2)房屋拆迁公告;
(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
(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6)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
(6)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7)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三)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二、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类型
1、拆迁补偿或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或对协议反悔,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2、承租人起诉要求出租人(被拆迁人)赔偿因房屋拆迁造成的停业和装修损失。实践中出租人的营业房被拆迁,造成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被拆除,经营受到影响,但是拆迁人一般都不会对承租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为此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
3、根据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在拆迁纠纷中有些当事人双方达不成协议,经行政部门裁决后,当事人不服裁决,又引起了行政诉讼。
法律主观:拆迁补偿的案件,上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地方政府都会在京设有截防办,专门堵截上方人员,再不就是敷衍拖延。 建议您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利用公安局制衡黑社会、利用政府制衡公安局、利用上级政府制衡下级政府、利用法院制衡政府。
法律分析:此阶段是区一级的人民政府委托开发公司对拟定拆迁区域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评估是否拆迁,如何拆迁等。一旦到了这个阶段,本区域内所有户籍、房证都会被冻结。此阶段拆迁指挥部已经成立,包括指挥长、政委、法律顾问及综合组主任等骨干人员基本到位。工作人员联合当地社区或村委进行入户民意调查,主要是征求被拆迁人是否同意进行拆迁,随后进行投票,同意率达到规定数后(一般为95%)即进入正式拆迁阶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分析:农村拆迁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这个没法一概而论,而被拆迁的农户有的一夜暴富,有的却成为了贫民,基本上就是和拆迁补偿有关系。农村的拆迁补偿不是说那么简单的事情,这期间需要注意的问题太多,在不同的情况下,农民朋友能够拿到的补偿款也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办怕电话是什么意思呢
●拆迁办最怕什么人
●拆迁办最怕电话
●拆迁办最怕什么样的拆迁户
●拆迁办最怕的几种人
●拆迁办最怕哪个部门
●拆迁办怕信访吗
●拆迁办打电话给我
●拆迁办的电话号码
●拆迁办上最怕你谈什么
●拆迁办最怕什么
●拆迁办最怕什么
●拆迁办最怕拆迁户做哪些事
●拆迁办是不是惹不起
●拆迁办是不是惹不起
●拆迁办都是狠角色吗
●拆迁办上最怕你谈什么
●拆迁办最害怕的四种人
●拆迁办最害怕的四种人
●拆迁办谁负责
●拆迁补偿投诉哪个部门负责,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东屏镇拆迁补偿,义乌派出所电话号码: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明年淮安楚州拆迁补偿,淮安区医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海珠区城市更新局电话,海珠区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更新局电话,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北塔区城市更新局电话,北塔区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新乡洪门仓库拆迁补偿,龙门派出所电话号码: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鹤峰县城市更新局电话,鹤峰县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市更新局电话,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更新局电话,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沈丘县城市更新局电话,沈丘县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安康拆迁补偿律师电话,交了律师费后又不打官司了可以退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武陟县城市更新局电话,武陟县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封丘县城市更新局电话,封丘县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廛河回族区城市更新局电话,廛河回族区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禹王台区城市更新局电话,禹王台区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顺河回族区城市更新局电话,顺河回族区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管城回族区城市更新局电话,管城回族区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平阳街地块拆迁补偿,眉县医保中心电话号码: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无棣县城市更新局电话,无棣县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办最怕什么人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上一篇:拆迁找谁投诉电话,投拆政府向谁投诉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圣运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