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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怎么干,征地搬迁的流程应该怎么走?

更新时间:2025-12-08 07:39  发布:2025-01-22 12:5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怎么干,土地征迁接下来怎么干,土地征迁是一个复杂且需要遵循严格法律程序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征迁接下来应当按以下步骤进行:一、发布拟征地通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之前,应当发布拟征地通告,告知

拆迁怎么干,征地搬迁的流程应该怎么走?

一、拆迁怎么干,土地征迁接下来怎么干

土地征迁是一个复杂且需要遵循严格法律程序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征迁接下来应当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拟征地通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之前,应当发布拟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关征收事宜。

二、进行征询意见与组织听证

政府需征询村民对拟征地项目的意见,并组织听证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三、开展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地籍调查,核实土地权属、面积、地类等基本情况,并对地上附着物进行登记确认。

四、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拟定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简称“一书四方案”),并依法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五、征用土地公告与征地补偿登记

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同时,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相关费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等协议。被征地农民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六、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政府按照经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补偿,确保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完成补偿安置后,政府方可办理土地交付手续,将土地交付给用地单位使用。

在整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征地搬迁的流程应该怎么走?

法律分析:这次搬迁,主要是符合搬迁的村要有资格,有资格后村里统一申报,申报之后,后续还有审核过程,审核后,退宅基地和土地换到兰州新区去发展,解决每家一个就业,中长期跟踪,来保障以后能小康甚至达到稳定生活的目的。法律依据:《兰州新区承接灾后重建易地搬迁和生态移民安置工作方案》 第五条 (一)宣传动员和人员摸底。迁出地政府组织搬迁群众代表到兰州新区实地考察安置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全面摸排并登记造册,向省政府主管部门报送安置群众花名册,省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后移交兰州新区进行安置;兰州新区提出具体安置意见,反馈迁出地人民政府。(二)协议签订和迁出准备。迁出地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及安置群众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建立安置对象台账、卡册,组织开展户籍迁转工作;迁出地政府帮助搬迁群众进行家庭资产处置和搬迁。省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启动安置群众养老、医疗等社保关系的划转和转移支付等政策的调整。(三)搬迁安置和政策落实。迁出地政府主导、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组织安置群众有序搬迁,并做好后期管理移交工作。安置群众稳定居住后,兰州新区对安置群众进行包括法律法规和就业、就学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到相应岗位就业。

开发商征地和政府征地有什么区别?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的区别有:

1、征地主体不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镇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

2、拆迁的目的不同,拆迁的目的大多数是危改项目、城市基础建设、私自企业发展、拓展项目等;而征收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

开发商征地的程序有: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政府不履行征地协议怎么办?

政府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协议。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征收土地的程序有:

1、拟定征地方案;

2、审查、报批及批准;

3、征地方案公告;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组织实施;

5、清理土地和实施征地、

政府违法征地的官司能打赢吗?

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而打官司的,一般都可以赢。

违法征地维权的方式有:

1、可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2、网络举报:国土资源部举报信箱

3、寻求媒体帮助。

4、向征地部门所在地政府或上一级政府投诉。

5、向法院提起诉讼。

违法征地举报材料有:

1、非法占地的单位或个人名称、住址;

2、占地位置、面积、土地类别;

3、占地时间、占地方式、用途;

4、请求事项等。

我的4亩果园被政府征地?

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覆盖度在0.5以上的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政府征地建怎么补偿的

征地应对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予以补偿;对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予以补偿;对被征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损失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对被征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土地征收是拆迁吗

法律分析:百姓长期对土地征收 (农民称卖地)和城市房屋 拆迁 (农民称动迁)的概念不清被混为一谈,有的官员也称征地拆迁工作云云。 其实二者有本质的区别,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 土地管理法 》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 (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 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 房屋拆迁 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 城区 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 (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四、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法律主观:征地拆迁工作的推进方法有:倾力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致力完善政策,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征地拆迁有关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群众的立场,认真落实国家补偿安置政策;着力解决困难,从事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切实发挥务实的工作作风。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搬迁走了原来土地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在农村户口迁走以后,土地应该交给村民小组,由小组重新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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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史嘉一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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