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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强拆文物屡禁不止,巨额补偿抵不过文化传承

更新时间:2024-12-04 14:28  发布:2018-05-24 14:1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为何强拆文物屡禁不止,巨额补偿抵不过文化传承近日,为打造"总理童年仿古街区",江苏淮安拆除了已存在上百年的多座清代及民国时期的民居,引起热议。政府强拆珍贵古迹另作他用,已经不是新鲜事:今年8月底,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强拆

为何强拆文物屡禁不止,巨额补偿抵不过文化传承

    近日,为打造"总理童年仿古街区",江苏淮安拆除了已存在上百年的多座清代及民国时期的民居,引起热议。政府强拆珍贵古迹另作他用,已经不是新鲜事:今年8月底,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强拆;2015年底,福建戚继光兵营古迹遭强拆;2013年,福州海军名将邓家骅故居被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文物受到国家和法律的保护,为何在此情况下,各地政府仍然能够堂而皇之地进行强拆?

    当然,地方政府给出的理由也各种各样,不知道是文物、属于误拆、为了棚户区改造等等。

    其实自1956年起,中国就开始了全国范围的文物普查,2007年至2011年,国务院就曾花费将近5年的时间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除了国家层面的普查之外,地方也在根据需要和条件实时进行文物普查,并及时公布保护名录。公务人员不可能不知道建设所在地为文物保护单位,就算真的不清楚,也不可能没有人反映。

    近年来,很多地方都掀起了大规模"旧城改造"、"新区建设"的浪潮。当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二者发生冲突时,一些地方政府总是打着为民众谋福利的旗子,倾向于经济。今年6月,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一处棚户区改造现场内的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强拆,随后,政府部门解释到:这个事件不是蓄意为之,而是为了提高市民生活水平进行的棚户区改造。虽然此后哈尔滨政府承诺这7处被破坏不可移动文物将原址重建,但是以棚户区改造为理由强拆文物,实在有些勉强。

当文物保护遇到巨额补偿金

    虽然《文物保护法》里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但是,中国文物行政管理呈"倒金字塔结构":国家级文物管理机构编制完整、人员众多、资金保障充分,但自省以下,投入逐级削减,以至于到了最基层的地方部门,就成了"无油可刮"的清水"衙门"。2014年,全国文物参观人次达到9059万,总收入为977461万元,其中,仅中央文物一方面参观人次就达2592万,收入高达209914万元,分别占占总和的将近30%和五分之一。由此看来,身兼旅游业和文物保护的双重角色,中央文物古迹格外受到重视,但是对于经济价值稍差的地方古迹来说,不管其背后的价值有多大,都难逃缺乏资金的命运。

为何文物强拆屡禁不止

1、《文物保护法》"执行弹性最大、最缺乏约束力","没当回事"是地方上的普遍现象。

2、法律执行存在着双重标准,被媒体曝光后,政府部门之前互相串气,应付舆论。

3、拆了又怎样?鲜见有触犯"文物保护法"而受罚的单位或被处分的官员,即使有,也不是犯罪该有的刑事处罚。

外国文物强拆怎么办

    国外对文物古迹不仅进行未雨绸缪的保护,还对破坏遗迹的开发商开天价罚单、甚至处以重刑。相比之下,国外鲜有公职人员破坏古迹事件,对私人毁坏文物进行开发也是决不饶恕的。2015年5月,澳洲新州土地和环境法庭认定开发商哲特斯在开发过程中破坏了悉尼内西区安南戴尔马路店面遗迹,对其处以110万澳元的罚款,并永久禁止其公司开发该地点。

    除了对古迹被破坏时的严惩,国外对文物未雨绸缪的保护也值得借鉴。首先,提高"犯罪成本":埃及政府规定,对破坏神庙、古雕像等古迹以及在古迹周围建造房屋者,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其次,建设强大的文物保护队伍:意大利有专门的文物保护中心,根据保护工作的需要,开设有绘画、雕刻、纺织品等多个修复专业,用以培养文化保护人员,对文物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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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刘超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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