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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年前被撤销,百姓安心过好年

更新时间:2024-09-09 09:10  发布:2018-05-23 11:5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年前被撤销,百姓安心过好年【法条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年前被撤销,百姓安心过好年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背景】

    靳先生系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居民,在亳州市谯城区拥有合法房屋并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经营企业为生,经营状况良好,2015年7月30日靳先生莫名收到一份《履行征地义务告知书》,方得知自己房屋所在土地被征收,其后8月20日,靳先生又收到一份《责令交出被征收土地决定书》要求靳先生在30日内交出被征收土地,但该决定书在一个月后又被当地国土局自己撤销,对此靳先生也弄不清是何原因。

    2016年10月10日一份新的《责令交出被征收土地决定书》再次下达给靳先生,要求其尽快交出被征收土地,因补偿数额远低于靳先生的预期数额,难以保障靳先生的生活水平,靳先生在百般思量后决定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团队代理其案件,帮助其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维权经过】

    圣运律师在接手其案件后首先发现的就是这份《责令交出被征收土地决定书》,作为在征地拆迁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圣运律师深知此份决定书将来会对靳先生未来产生的影响,在对靳先生的案件进行简单的初步了解后,圣运律师发觉靳先生的土地性质系国有土地,故毅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十五条之规定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撤销谯城区国土资源局作出的上述决定。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迅速受理了该案件,很快谯城区国土资源局便进行了答辩,在其答辩意见中指出尽管靳先生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仍不能证实其土地系国有土地,此答复意见被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全盘否认,最终亳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月11日作出决定,依法撤销谯城区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责令交出被征收土地决定书》,就在收到该决定书前2天,靳先生还在担心自己房屋会面临强拆的可能,圣运律师和靳先生收到此决定书都松了一口气,靳先生可以过一个安稳年。年后,圣运律师还将对靳先生的征地案件中其他的违法性进一步进行打击,力争为靳先生拿到满意的补偿。

 
                       

【律师提示】

    在我国,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征收是两套不同的征收程序,在圣运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存在诸多国有土地按照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违法情形,若百姓不知道其中的法律依据很难辨别某项文书的合法性与否,待到房屋真正依据相关错误文书被拆除后决定维权,诉讼往往变得相对被动,建议百姓在征地过程中收到的文书都要认真对待,以免错过维权时机造成不利的后果。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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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苗佳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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