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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建省林先生诉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政府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5年4月15日09:00
地点: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林先生
被告: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办案律师:李站波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律师)
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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