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开庭公告(2016.6.6——2016.6.10)
更新时间:2025-12-13 20:57 发布:2018-05-11 13:1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开庭公告(2016.6.6——2016.6.10)2016年6月6日到6月10日,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贵州省都匀市、河北省衡水市、山东省日照市、湖北省孝感市等地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活动。

2016年6月6日到6月10日,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贵州省都匀市、河北省衡水市、山东省日照市、湖北省孝感市等地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活动。正在面临征地拆迁的被征地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照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前往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庭审结束后,如需咨询征地拆迁维权事宜,请您提前与开庭律师预约。希望遭遇征地拆迁的被征地拆迁户不要错过学习和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将您的信息及材料发送至邮箱13811117637@126.com或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811117637。
以下可供旁听:
1.张女士诉都匀市行政执法局撤销行政行为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16年6月6日上午9:00
地点:独山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原告:张女士
被告:都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案由:撤销行政行为
出庭律师:唐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2.丁先生等16人诉阜城县发改局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 2016年6月6日下午15:00
地点:衡水市阜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原告:丁先生等16人
被告:阜城县发改局
案由:信息公开不作为
出庭律师:宋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3.丁先生等16人诉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 2016年6月7日上午9:00
地点:衡水市阜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原告:丁先生等16人
被告: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案由:信息公开不作为
出庭律师:宋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4.丁先生等16人诉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 2016年6月7日上午9:00
地点:衡水市阜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原告:丁先生等16人
被告: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案由:信息公开不作为
出庭律师:宋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5.丁先生等16人诉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 2016年6月7日上午9:00
地点:衡水市阜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原告:丁先生等16人
被告: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案由:信息公开不作为
出庭律师:宋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6.丁先生等16人诉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 2016年6月7日上午9:00
地点:衡水市阜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原告:丁先生等16人
被告: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案由:信息公开不作为
出庭律师:宋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7.丁先生等16人诉阜城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 2016年6月7日下午15:00
地点:衡水市阜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原告:丁先生等16人
被告:阜城县国土资源局
案由:信息公开不作为
出庭律师:宋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8.丁先生等16人诉阜城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 2016年6月7日下午15:00
地点:衡水市阜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原告:丁先生等16人
被告:阜城县国土资源局
案由:信息公开不作为
出庭律师:宋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9.丁先生等16人诉阜城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 2016年6月7日下午15:00
地点:衡水市阜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原告:丁先生等16人
被告:阜城县国土资源局
案由:信息公开不作为
出庭律师:宋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10.丁先生等16人诉阜城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16年6月7日下午15:00
地点:衡水市阜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被告:阜城县国土资源局
原告:丁先生等16人
案由: 信息公开不作为
出庭律师:宋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11.日照市国土资源局上诉汪先生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16年6月8日上午9:00
地点: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
被告:汪先生
原告:日照市国土资源局
案由: 不履行法定职责
出庭律师:鲁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12.冯先生诉景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管理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16年6月8日上午9:00
地点: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九法庭
被告:景县人民政府
原告:冯先生
案由: 房屋拆迁行政管理
出庭律师:宋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13.李先生诉景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管理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16年6月8日上午9:00
地点: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九法庭
被告:景县人民政府
原告:李先生
案由: 房屋拆迁行政管理
出庭律师:宋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14.孝感市金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孝感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孝南区人民政府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16年6月8日上午9:00
地点: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被告:孝感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孝南区人民政府
原告:孝感市金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行政其它
出庭律师:王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15.王先生等6人诉仙桃市龙华山街道办事处何李社区居民委员会确认合同无效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16年6月10日上午9:00
地点:湖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被告:仙桃市龙华山街道办事处何李社区居民委员会
原告:王先生等6人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
出庭律师:唐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圣运律师事务所——"承诺只为被拆迁人与被征收人维权",征地、拆迁维权领域第一品牌律所,业内最优秀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之一,荣获"2013年全国十佳优秀律师事务所"、"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所"称号,由资深专家型律师组建而成的精英律师团队。以高度重视办案质量、胜诉率在同行业最高、操作维权过程规范、为客户提供最卓越的全方位行政法律事务解决方案著称。圣运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大的征地拆迁维权团队,历经数万案例锤炼,由圣运律师独创的"组合诉讼"拆迁维权模式,在征地拆迁维权实践中取得了极佳的社会效果,取得胜诉及达到委托人理想效果的案件高达90%以上,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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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冯兴元教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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