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委会成立后原物业合同无效1、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原物管会和物业签订的合同不是自动解除,如果业主委员会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原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认定物业服务合同或合同条款无效的,应予支持: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仍以自己名义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关物业服务的约定,有排除业主以后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和商定物业服务费权利条款的。
4、物业管理企业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物业管理资质的。
5、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未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
6、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将整体管理服务转托、转让给第三人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第三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
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1、业委会成立之后未决议更换物业的老物业合同继续有效,重新签订物业合同的老物业合同失效。业委会的成立应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2、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委会成立之后未决议更换物业的老物业合同继续有效,重新签订物业合同的老物业合同失效。业委会的成立应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委会成立前期物业合同没有效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果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小区业委会成立流程如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
11、业主委员会凭《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综上所述,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果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新的业委会成立后,原物业服务合同
●业委会成立后业主与物业合同还存在不?
●业委会成立了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还有用吗
●业委会成立后原物业合同无效
●业委会成立后与物业签订合同
●业委会成立以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如何处理
●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前期物业合同终止了该和谁签合同
●业委会成立后业主与物业合同还存在不?
●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合同作废
●业委会成立前期物业合同还有效吗
●社区审议,经审议的名单在社区张榜公示几天,业委会公示和公告需几天: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民法典居委会职责,民法典业委会职责范围及义务: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开发商侵占设备层,业委会依法维权4 开发商 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起诉开发商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业委会起诉需要先经业主大会通过吗,业委会起诉是否需要先经业主大会通过: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来源:中国法院网-业委会成立之后老物业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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