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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事诉讼的房屋能强拆吗,房屋强拆属于什么诉讼案件

更新时间:2025-12-08 15:45  发布:2024-09-21 06:1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房屋强拆属于什么诉讼案件,房屋强拆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案件。依据与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房屋强拆行为通常涉及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因此属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类型。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侵

有民事诉讼的房屋能强拆吗,房屋强拆属于什么诉讼案件

一、房屋强拆要怎么诉讼

房屋被强制拆迁后,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如果行政行为违法,受害人有权请求赔偿。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诉讼,并提供合法证据支持自己的请求。如果对法院决定不满意,还可以申请复议保护权益。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被强制拆迁了,如果需要打官司,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只要房屋拆迁存在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前提是必须有合法证据,法院才会受理请求。如果对法院的决定有任何不满,那么也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这样就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房屋被强制拆迁存在违法行为时,相关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提起诉讼时,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合法证据,并遵守法院的程序要求。如果对法院的决定有异议,还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这些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保护和赔偿的途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强拆属于什么诉讼案件

房屋强拆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依据与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房屋强拆行为通常涉及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因此属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类型。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条件


原告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强拆行为直接影响了其财产权益。


需有明确的被告,即实施强拆行为的行政机关。


应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说明强拆行为的违法性及其造成的损害。


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且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诉讼流程


确认被告身份,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书写行政诉讼状,明确诉讼请求与理由。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申请立案。


法院受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包括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


法院最终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上诉或执行判决。


综上所述,房屋强拆行为因涉及行政机关对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故属于行政诉讼案件范畴。当事人若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法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

三、有民事诉讼的房屋能强拆吗

1、有民事诉讼的房屋能强拆。有民事诉讼的,如果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房屋,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影响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房屋。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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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杜涵轩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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