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款分配不均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因此,在拆迁款分配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如果家庭成员之间对拆迁款的分配存在争议,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家庭内部协商,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参考拆迁补偿协议
如果家庭内部在拆迁前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中对拆迁款的分配有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应优先遵循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三、考虑特殊群体的利益
在拆迁款分配中,应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这部分人群的社会保障通常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同时,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有未成年人,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四、寻求法律援助或诉讼
如果家庭内部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拆迁款分配存圣运显的不公平现象,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款分配不合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综上所述,拆迁款分配不均的问题应通过家庭内部协商、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参考拆迁补偿协议、照顾特殊群体利益以及寻求法律援助或诉讼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解决。
法律主观:如果是被拆迁的房屋是个人所有,那不涉及分配问题,应当归房屋的产权人所有;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那按照之前共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如果是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那需要协商处理,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家析产,对该补偿利益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领取拆迁补偿款后,家庭成员间可以协议约定拆迁补偿比例,如果协议不成,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法律分析: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这里的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此外还要考虑三种情况:一是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的问题。一般而言,允许未成年人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可认定为帮助性质,除另有约定外,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因此,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其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二是返城知青能否成为同住人的问题。要考虑家庭实际状况,除双方有协议外,一般情况下知青可成为同住人分割补偿款。三是外来人员、参军人员和服刑人员能否作为同住人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1年的;或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5年的;或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没有福利性房屋的,均可视为同住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装修赔偿》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按本章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可以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采用房屋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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