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利益纠葛,就可能就存在骗局。特别是在征地拆迁领域,因涉及少则几百万多则几个亿的补偿款,其中的套路、陷阱、骗局不计其数,这就需要被征收人提高警惕,打起精神全力应对一套接一套的连环套路。实际征收中,会常常出现这8种征收骗术,如果被征收人不懂其中的门道,不能识破这些骗局,可就亏大了。
骗局一、没文件称有文件,骗取你的信任
生活中,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城市房屋)和集体土地房屋(农村房屋)虽然都是房屋,但因土地性质的差异,造成这两者的征收有很大的不同。实际上,国有土地上房屋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而征收集体土地需取得省政府或国务院的征地批复。而相关文件,应在征收时主动公示给被征收人。
但在实践中,有些地方并没有主动公开这些文件,甚至有些地方根本没有相关批准文件就开始征收。若没有相关批文,就是违法拆迁,“无公告,不征收”。若征收工作人员只谈政策,不拿文件,这样的征收是有问题的,被征收人可以拒绝。
骗局二、征收方找来评估机构,并出具价格较低的评估报告,说这就是最终补偿
评估报告是决定被征收人公平补偿的依据,但由于作出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易在征收中被征收方影响,导致出现很多不公平补偿的评估报告,这一点被征收人要警惕。
根据国务院590号令,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若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因此,这个报告中的数额并非被征收人最终补偿,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的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另外,被征收人还可以在整个征收中,通过谈判来提高补偿。
骗局三、说没手续证件的房子都是违建,早签字还有部分补偿,晚签字没有补偿
没证就是违建?不一定!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有很多房子没有证件,这种现象在农村特别多:比如一些农民朋友的祖居,或者因行政管理等原因导致证件不齐等等。由于受农村发展程度及行政管理实际情况的影响,我国农村房屋普遍存在未办理相关手续证件的情况,因此,征收方不能以没手续证件的房子都是违建为由,不予补偿或只有少量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违建的主体并非征收方,并且违建需要经过调查认定后,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另外,就算被征收人的房屋真的是违建,也有复议诉讼的权利,可以为提高补偿争取谈判时间。被征收人不要被征收方的一句违建吓到了。
骗局四、安置房明明还没落实,却谎称很快就可回迁,骗你早点签字
为了让被征收人早点签字,有些征收方会谎称安置房已经落实,早签能早选房。但实际上,安置房开工信息和相关规划文件并没有落实,且交房日期都没有写进协议中,无法保障被征收人何时能入住。如果被征收人轻信了这些话,在协议上签了字,后期由此引发的安置纠纷处理难度较大。
因此,签约前被征收人要了解清楚安置房的具体情况,并将安置房的地点、面积和交付日期等信息写进协议中,以免出现久久不能回迁的情况。
骗局五、称签字后拆迁款随时可以支付,但这些却不写进协议里
同上面一点一样,说的好听,却不写进协议里,无证据留存。曾有一位被征收人就是轻信了对方工作人员的话,没有将补偿的支付期限写进协议中,拆迁后向征收方索要补偿5年之久。虽然最终通过法院他得到了补偿和利息,但这些并不能弥补5年间因错失买房带来的损失。
所以被征收人要将补偿金额、补偿方式、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写进协议中。如果协议签订后,对方迟迟没有履行,被征收人可以依据协议将对方起诉至法院,强制对方履行约定。
骗局六、称文件规定只能给这么多补偿,改变不了
这是征收时征收办工作人员常挂在嘴边的话。谈文件、说政策,就可以罔顾事实,一刀切死补偿标准,不考虑征收房屋实际价值了?实际上,要实施征地拆迁就必须遵守“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规定,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如果征收方没有就被征收人的合法要求进行考虑,而是以政策、文件为由推脱,简单确定补偿数额,这是和征地拆迁的政策精神相违背的。
骗局七、称不签字就是不配合工作,房子随时可以强制拆除
为了让被征收人签字,一些征收工作人员会恐吓被征收人“不签字就强拆”。然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取消了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的规定,并且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有异议就有不签字的权利。通过法律武器维权,这样做并非是不配合工作,而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骗局八、称征收具有强制性,除了签字服从,没有其他路可走
因公共利益需要的合法征收,政府是有强制性的,但被征收人也有对补偿安置的发言权,有复议诉讼的权利。一味强调政府的公权力,只是征收工作人员想击溃被征收人心理防线的手段,通过扩大被征收人心中的不安,让被征收人放弃维权。如果被征收人因此放弃了维权,得利的是那些违法征收者。
文章最后,爱土拆迁律师想提示大家,实际征收中的骗局可能不止于此,这就需要被征收人具备识别更多征收骗局的本事。多看相关文章,多了解征收法律法规,都是可以的,当然最保险的方式是及时咨询律师。总的来说,想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就要相信法律,依靠法律。
有利益纠葛,就可能就存在骗局。特别是在征地拆迁领域,因涉及少则几百万多则几个亿的补偿款,其中的套路、陷阱、骗局不计其数,这就需要被征收人提高警惕,打起精神全力应对一套接一套的连环套路。实际征收中,会常常出现这8种征收骗术,如果被征收人不懂其中的门道,不能识破这些骗局,可就亏大了。
骗局一、没文件称有文件,骗取你的信任
生活中,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城市房屋)和集体土地房屋(农村房屋)虽然都是房屋,但因土地性质的差异,造成这两者的征收有很大的不同。实际上,国有土地上房屋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而征收集体土地需取得省政府或国务院的征地批复。而相关文件,应在征收时主动公示给被征收人。
但在实践中,有些地方并没有主动公开这些文件,甚至有些地方根本没有相关批准文件就开始征收。若没有相关批文,就是违法拆迁,“无公告,不征收”。若征收工作人员只谈政策,不拿文件,这样的征收是有问题的,被征收人可以拒绝。
骗局二、征收方找来评估机构,并出具价格较低的评估报告,说这就是最终补偿
评估报告是决定被征收人公平补偿的依据,但由于作出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易在征收中被征收方影响,导致出现很多不公平补偿的评估报告,这一点被征收人要警惕。
根据国务院590号令,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若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因此,这个报告中的数额并非被征收人最终补偿,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的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另外,被征收人还可以在整个征收中,通过谈判来提高补偿。
骗局三、说没手续证件的房子都是违建,早签字还有部分补偿,晚签字没有补偿
没证就是违建?不一定!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有很多房子没有证件,这种现象在农村特别多:比如一些农民朋友的祖居,或者因行政管理等原因导致证件不齐等等。由于受农村发展程度及行政管理实际情况的影响,我国农村房屋普遍存在未办理相关手续证件的情况,因此,征收方不能以没手续证件的房子都是违建为由,不予补偿或只有少量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违建的主体并非征收方,并且违建需要经过调查认定后,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另外,就算被征收人的房屋真的是违建,也有复议诉讼的权利,可以为提高补偿争取谈判时间。被征收人不要被征收方的一句违建吓到了。
骗局四、安置房明明还没落实,却谎称很快就可回迁,骗你早点签字
为了让被征收人早点签字,有些征收方会谎称安置房已经落实,早签能早选房。但实际上,安置房开工信息和相关规划文件并没有落实,且交房日期都没有写进协议中,无法保障被征收人何时能入住。如果被征收人轻信了这些话,在协议上签了字,后期由此引发的安置纠纷处理难度较大。
因此,签约前被征收人要了解清楚安置房的具体情况,并将安置房的地点、面积和交付日期等信息写进协议中,以免出现久久不能回迁的情况。
骗局五、称签字后拆迁款随时可以支付,但这些却不写进协议里
同上面一点一样,说的好听,却不写进协议里,无证据留存。曾有一位被征收人就是轻信了对方工作人员的话,没有将补偿的支付期限写进协议中,拆迁后向征收方索要补偿5年之久。虽然最终通过法院他得到了补偿和利息,但这些并不能弥补5年间因错失买房带来的损失。
所以被征收人要将补偿金额、补偿方式、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写进协议中。如果协议签订后,对方迟迟没有履行,被征收人可以依据协议将对方起诉至法院,强制对方履行约定。
骗局六、称文件规定只能给这么多补偿,改变不了
这是征收时征收办工作人员常挂在嘴边的话。谈文件、说政策,就可以罔顾事实,一刀切死补偿标准,不考虑征收房屋实际价值了?实际上,要实施征地拆迁就必须遵守“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规定,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如果征收方没有就被征收人的合法要求进行考虑,而是以政策、文件为由推脱,简单确定补偿数额,这是和征地拆迁的政策精神相违背的。
骗局七、称不签字就是不配合工作,房子随时可以强制拆除
为了让被征收人签字,一些征收工作人员会恐吓被征收人“不签字就强拆”。然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取消了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的规定,并且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有异议就有不签字的权利。通过法律武器维权,这样做并非是不配合工作,而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骗局八、称征收具有强制性,除了签字服从,没有其他路可走
因公共利益需要的合法征收,政府是有强制性的,但被征收人也有对补偿安置的发言权,有复议诉讼的权利。一味强调政府的公权力,只是征收工作人员想击溃被征收人心理防线的手段,通过扩大被征收人心中的不安,让被征收人放弃维权。如果被征收人因此放弃了维权,得利的是那些违法征收者。
文章最后,爱土拆迁律师想提示大家,实际征收中的骗局可能不止于此,这就需要被征收人具备识别更多征收骗局的本事。多看相关文章,多了解征收法律法规,都是可以的,当然最保险的方式是及时咨询律师。总的来说,想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就要相信法律,依靠法律。
这四大原则是城中村、旧城改造的底线,一旦突破,补偿难合理
在棚改的带动下,近几年老城旧改、城中村拆迁的力度非常大,催生了大量的拆二代。在老房换新房或者换货币的过程中,一些人大赚了一笔,但也有一些人反而在拆迁后降低了生活水平。这是为什么呢?我想这可能跟咱们被征收人对旧城改造、城中村拆迁如何补偿的相关法律知识不熟悉,地方违法征收屡禁不止有很大关系。
今天即明拆迁律师就从法律层面结合拆迁实践,为大家科普,旧城改造、城中村拆迁必须遵守的四大补偿原则。条条都很您相关,您可要看清楚了。
一、城中村房屋参照城市房屋补偿的原则
即明拆迁律师接到过很多城中村拆迁的当事人咨询。有一位当事人反映,他们当地农村周围早就被高楼大厦包围了,也位于城市市区,但是在拆迁时却要按照普通农村房补偿,一平方也就2000元,而周边房价早就达到了7000-8000元一平方。
拆迁户拿着这个补偿无法在周边城区买上房,拆迁后的生活水平会受到明显影响。这显然不合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因此,城中村拆迁,理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来计算。
二、无证房不能一刀切认定违建的原则
由于城中村和老城区,本身就存在年代较为久远,不少老旧房屋没有房证,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当初管理低效造成的登记不及时、不完全的原因。因此,对于城中村和旧改中出现的无证房,不能一刀切地定性为违建。应当在尊重历史和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合理补偿。
一些地方存在口头“认定违建”,以拆违促拆迁的征收现象,咱们被征收人一定要小心。从认定违建到催告、拆除,这需要走完一整套法律流程。咱们在这其中是拥有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的权利,来争取补偿权益的。可不是他们说拆就拆的。
三、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的原则
拆迁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完善服务功能,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和住房水平的,是立足于公共利益的。因此法律规定,征收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补偿主要包括这四块内容,一项也不能少: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参考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值),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助和奖励。
这四块补偿相加,应当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得降低,并略有改善。那些拥有合法房屋,却在旧改中越拆越穷的,基本都是违背了这一补偿原则。
四、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说,要房还是要钱,应当由拆迁户说了算。
当然,实践中也发现,一些地方在提供补偿方式时“暗做手脚”,地方想要去库存时,就故意将产权调换设置的相对合理,而对货币补偿设置过低的标准;地方想要引导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时,又故意将产权调换设置的不合常理,安置地点非常偏远。这都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根据法律规定,货币补偿,应当参考评估时点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值,因此,不能故意设置过低的补偿标准。
同时法律也规定,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所以,拆迁后安置地点明显过于偏远,这是不合理的。
即明拆迁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拆迁改造的理由或许五花八门,但征收补偿安置的原则必须符合上述四个原则。当咱们遭遇不合法不合理的房屋拆迁时,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物价高涨的情况下,被征收人想尽量提高补偿的心情爱土拆迁律师非常理解。的确,可能在发达的一线城市,拆迁补偿比例高的惊人,一套房子能换好几套安置房,但说实话,在现在征收的大趋势下,想一套房子换5套、8套,补偿几千万,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被征收人主张的补偿重点是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获得适当的生活改善。
“拆一还一”是基础,“公平合理补偿”是原则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写出拆一还一这句话,但究其原理还就是这么一回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这就反映拆迁中损失多少就要补偿多少,即1:1的基础。这是在保障被征收人得到与被拆迁房屋相当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水平不下降,获得公平合理补偿。
别地儿1:2、1:3的拆迁补偿高比例,是怎么来的?
拆一还一还是拆一还几,并非国家的统一规定,而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地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制定实际的补偿标准。在拆迁实践中,确实存在高于1:1的补偿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地块价值高的商业拆迁。如城市的黄金地段,开发价值高,那开发商就会开出很好的补偿条件。
二是,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的差价较大。如一环变五环,被拆迁房屋在城市经济发展更好的城市中心地区,但安置房却在偏远的城郊,两者本身的价值不相当。
三是,征收项目本身不合法。当地着急开展项目建设,征地批复这些文件都没有。这类项目因禁不住法律的检验,怕被征收人依法维权,所以不敢在补偿上过于苛刻。当然,在法制条件越来越好的今天,这类不合法的征收项目越来越少了。
那么,被征收人如何公平合理地取得较高的补偿呢?
首先,根据自家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补偿安置诉求。根据房屋情况和拆迁政策了解怎么补偿,补偿多少才不会降低自家的生活水平,明确后就不要轻易更改,更不要想着把子孙的财富都挣出来。毕竟征收方也不会当冤大头,如果诉求太过,对方会关闭协商通道。
其次,要善于收集征收信息。希望自己能在征收中游刃有余就要多收集征收信息,比如征收后地用来做什么。有些项目牵涉资金大,被征收人就有更大的博弈空间,有些项目着急用地,被征收人就要抓紧时间。被征收人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等工具,收集征收信息,收集的越完善,作出的下一步判断就越准确。
在城市大拆大建的氛围下,虽有人通过拆迁致了富,但个案不能代表所有,和别人对比没有意义,被征收人更多的是要从面对的实际情况上下功夫。自己有没有努力争取过,有没有按照律师的指导去做,用对方法。
●征收套路
●\"征收\"
●征收流程与补偿标准
●征收诈骗案例
●征收是干嘛的
●征收政策
●征收有哪些征兆
●\"征收\"
●征收啥意思
●征收到底好不好
来源:头条-征收的8个骗术,需要被征收人引起注意了,征收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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