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拆迁纠纷被告需要怎么请律师?
拆迁纠纷被告需要到当地律师事务所根据专业程度聘请律师。
1、聘请律师要及时
聘请律师及时,律师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又能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些当事人在遇到法律方面的疑难时存有侥幸心理,待到事态恶化时,再来请律师,此时往往由于证据难以取得或已遭到破坏,或者已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已经进入某一特定诉讼程序,律师也无能为力。
2、选择正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注意查看是否有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了解某位律师在哪些方面具有长期经验及良好的职业素质;律师有专职、兼职、特邀三种,委托人要查看律师执业证有没有经过年检注册,最好留存一份复印件,以备在律师有不法行为时向司法行政部门举报;不管是自己点名,还是别人介绍,当事人应当前往正规律师事务所洽谈并办理委托手续。
二、遭遇征地拆迁,为什么要请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
1、被拆迁人相对于拆迁人地位的失衡
征地拆迁本质上就是一场博弈,博弈的一方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对方却是拥有实权的政府机关和处于优势地位的开发商。老百姓是处于一种天然的弱势地位,面对强势的政府和开发商往往无法达到博弈双方的平衡。而在博弈过程中,双方地位的平等是博弈成功的关键。所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律师的丰富经验能弥补自身地位失衡的缺失,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2、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信息的不对称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往往是在拆迁前几天才知道相关信息,甚至有些地方只是口头通知,没有任何的书面材料。很多强拆案例中,政府直接通知当地村民所建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在没有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实施强拆。国家相关法律均对征地拆迁做出了详细的程序性规定,但由于双方地位失衡从而导致双方信息的不对称,面对征地拆迁很多老百姓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去哪里获取相关信息,以致于在事后的维权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
3、被征地拆迁人专业水平不足
面对征地拆迁,老百姓往往会有一种无助感,不知道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征地拆迁不是一个简单的案子,其往往涉及多个部门,涉及多套程序。例如,征地的批准机关是谁。征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评估公司的选择是怎么样的。土地上的补偿该怎么计算。等等。所以对于被征收人和被拆迁人而言,聘请专业的律师能让您在维权过程中省时省心还能争取自身权益的最大化。
面对房屋拆迁时,普通老百姓和拆迁政府部门发生纠纷冲突时,不知道如何利用合法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完全是可以到当地专业的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此时律师将会根据法律规定、专业知识以及办案经验为被拆迁人维护最大的合法权益,但被拆迁人与律师需需要签订委托合同。
一、拆迁后土地有纠纷怎么办?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政府是征地行为的主导者和执行者,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政府征地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或者是采用强制征地的手段征用的,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可以就侵权之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案情进行民事判决,可以要求该部门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复原状等方式解决。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在征地补偿协议中约定可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征地部门在赔偿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补偿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有恰当的解决方式。也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签订民事调解书,节省诉讼资源。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征地部门在下发征地方案前,可以就该征地的范围、征地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款项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听取专家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科学民主决策,减少争议。
二、引发农村征地拆迁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性质和归属法律规定不明确。
承包地之外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收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归属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农村土地权属的立法界定不清,大量的补偿费无法为农民所掌握,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依照现行法律规定,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该物的所有者,通常为农民个人所享有;安置补助费国家规定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所享有,若农民自谋职业,应发给农民个人。但现行的立法模式并没有为“集体”作出严格界定,现实中农村集体土地一般存在三种模式,即乡镇集体所有,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对所有权主体多级性和不确定性的规定,反而造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虚位,导致了集体土地人人所有,却人人无权。
2、国家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收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都是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的,其补偿标准计算的基准是农地的年产值,而土地补偿费的确定很大程度上与被征地所处的区位、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区域基础设施条件等紧密相关,而与土地年产值的关联性并不明显,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较土地实际产出价值而言往往失真。
由于政府作为利益参与方分享土地征收的利益,被征收方又极少参与征收过程,导致很多地方政府常常按照法定最低标准给予补偿甚至连法定的最低标准也达不到,在自由裁决的权限内,出现显失公平的不合理现象更是常见。实践中政府往往以支付较低的补偿费为对价获得土地,再以很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入市场,但失地的集体组织和农民却不能从增值中获利。
当地的人民政府决定对于某个地方进行拆迁,主要就是因为是存在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所以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公民是需要履行配合拆迁义务的,只不过说需要给予补偿,否则将是属于一种非法行为,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
一、老房子拆迁纠纷怎么办?
老房子拆迁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形成纠纷。这类纠纷的处理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内拒绝搬迁,形成纠纷。这类纠纷的处理
依法成立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此类纠纷应当依据《民法典》、《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二、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货币补偿和置换。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很多的地方都是存在着拆迁问题的,而被拆迁者和拆迁的政府之间往往是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此时就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但是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来解决,都是需要采取合理正当的措施,甚至也可以请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决。
一、家庭纠纷拆迁款拿不到怎么办?
家庭纠纷拆迁款拿不到是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征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人不支付补偿费用的,不得对房屋进行拆迁,支付补偿寺款后才能进行拆迁工作。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拆迁协议签订后还会出现哪些房产纠纷?
首先是拆迁补偿款问题。对于拆迁补偿款,拆迁方往往不会不给。但是,被拆迁者们依然要注意拆迁方的动向,防止拆迁方因为宣告破产而拒绝打款,同时还要关注拆迁补偿款的付款方到底是谁。
其次是房屋的质量问题。我国的房屋使用权一般是70年,但房屋的建筑寿命却大多只有50年。一般的房屋往往会存在质量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拿到安置房的房主们可以在经济环境相对较好的时候将房子卖出,如果房子并没有建好或者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也可以先与购房者商定好后签好合同就可以了。
然后是逾期交房和房屋的面积问题。逾期交房可以通过对拆迁项目的实现评估等方式解决。而房屋的面积问题则需要被拆迁者自己注意。拆迁方往往会在合同签订时约定房屋面积一旦超过一定标准会要求被拆迁者补差价,最后常常要被拆迁者安市场价格补上多余的面积,一旦逾期付款,开发商就要求退款,造成被拆迁者无房可住的局面。
家庭纠纷发生之后,要么需要通过协商或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实际上拆迁纠纷发生之后也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决,只不过说经过拆迁纠纷是和行政机关所发生的,所以此时应该提出的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且有一些纠纷是需要先提出行政复议再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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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拆迁纠纷被告需要怎么请律师,拆迁纠纷被告需要怎么请律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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