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福州拆迁律师服务费协商确定后可以变更吗?
1、福州拆迁律师服务费协商确定后可以变更。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委托人若是想要变更律师费,也需要与律师事务所协商。
2、律师在帮助拆迁企业维护权利时,是运用各种法律手段的组合,发出律师函、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乃至刑事诉讼或者进行申诉。
就是说诉讼只是最后的手段而不是唯一的手段,有的案件,仅仅一封律师函就解决问题;有时候,在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的回复中,往往能得到非常不利于拆迁方的文件信息,使对方同意商谈;至于行政复议,人们总是认为既然几乎是维持原决定的结果,行政复议有多大意义,但事实上行政复议法律程序的启动,不仅能阻止拆迁的继续,从而使眼看拆迁期限迫近而又无法取得进展的拆迁方压力之下主动找到企业寻求和谈,而且往往在行政复议的进程中能有意想不到的有利于企业的发现。就算到了诉讼这一步,也未必一定要到法庭上见一个分晓,在企业提起诉讼的压力下,政府也会愿意以提高补偿来结束。在未上法庭之前,政府面对律师各种法律手段组合的压力下通常会提高补偿条件。
二、因房屋被拆迁后获得的安置房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吗?
1、假如拆迁安置房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现今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不符合政策规定,无法买卖。
2、一般情况下,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有很多,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调查清楚房屋征收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该房屋拆迁前具备合法的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的办理,但是只要有征收协议书,虽然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3、安置房的类型
一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二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因此一部分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
不管是拆迁纠纷,还是其他类型的纠纷,委托律师处理纠纷都是需要支付律师费的,律师费的金额在协商达成一致之后,受托方、或者是委托方若是想要变更,需要向对方提出变更的请求,若是对方同意变更,双方需要再次对律师费金额进行协商。
一、合肥拆迁律师费用多少?
合肥拆迁律师费用可能为每件10000元,具体律师代理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律师收费情况如下: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
(2)5万元至20万元部分,14000元(20万元满额);
(3)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29000元(50万元满额);
(4)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44000元(100万元满额)。
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协商,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办理外地案件,北京周边600公里以内的,代理费不低于6万元;超过600公里的,代理费不低于10万元。具体代理费按照双方协商确定。
5、如果当事人觉得对案件结果没有把握,也可以按照风险方式代理,即按照追回款项的一定比例的份额收取,具体比例双方协商确定(一般而言按照标的额的10%—30%),风险代理的案件,双方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并且当事人原则上提供担保。
在以上参考标准的基础上,当事人可与律师充分协商,确定最终的代理费用;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案件可以减半收费。
二、拆迁补偿协议都包含哪些内容?
1、拆迁补偿协议都包含的内容包括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2、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坚持合同的订立以对特定事项达成协议为条件,则在这些特定事项未达成协议前,合同不成立。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拆迁房屋的行为将会损害到特定的单位、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规定,具体实施拆迁行为之前,拆迁方就需要按照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下发补偿金。若是各方当事人对于补偿金额等存在争议,此时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拆迁纠纷,委托人则需要支付律师费。
一、在苏州拆迁律师多少钱?
1、在苏州拆迁律师可能为几千元,也有可能为几万元。
(1)若拆迁纠纷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按差额定率累进的方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
诉讼标的额 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 (含1万元) 800元/件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 4%;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 3%;
50万元至100 万元(含100万元) 2%;
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 1% ;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5%;
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25%;
5000万元以上部分 双方协商
2、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主体包括私有房屋的所有人、公有房屋的产权人、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等,主体合适才有经济补偿的。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拆迁协议中,主体是公民的其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法人的权力能力与行为能力始于登记,终于注销登记。
二、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吗?
1、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
拆迁纠纷是属于行政诉讼的收案范围的,因此也属于行政诉讼。如果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补偿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在双方产生纠纷之后经沟通无效所采取的化解纠纷的有效途径,也是一种维权的方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不能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通过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2、拆迁纠纷处理方式方式包括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不管是苏州,还是在其他地区,发生拆迁纠纷之后,若是纠纷当事人有经济能力,都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拆迁纠纷。当然,这并不意味这么没有经济能力的纠纷当事人就不能请律师了。一般情形下,若是没有钱支付律师费,可以申请获得法律援助。
一、温州拆迁律师的收费是多少
1、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2、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3、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一)代理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1500-8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
一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二、找律师的好处有哪些
1、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 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拆迁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那么在委托律师打官司的时候自己首先要搞清楚对应的律师收费标准,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好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因为不同的律师对应的收费标准也是不同的,再加上案情的实际涉及的金额不一,所以可以多对比的了解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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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福州拆迁律师服务费协商确定后可以变更吗,福州拆迁律师服务费协商确定后可以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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