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天津地区,若因宅基地动迁产生纠纷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选择律师时应关注其在农村土地承包和宅基地纠纷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根据现有的法律知识,宅基地纠纷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地方政策,因此,选择一位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的专业律师至关重要。
一、选择律师的考量因素
专业知识:律师应具备深厚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宅基地相关法律知识。
实践经验:有丰富的宅基地纠纷案件处理经验,能够针对具体情况提供有效的法律策略。
口碑与服务:考察律师的业界口碑和客户评价,以及是否能够提供及时、周到的法律服务。
二、解决宅基地纠纷的途径
和解:在律师的协助下,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请求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律师在此过程中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
仲裁或诉讼:如和解、调解无果,律师可代理客户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推荐律师事务所
在天津地区,如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等,拥有处理此类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可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当然,具体选择哪位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还需根据您的具体案情和需求来决定。
综上所述,选择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对于解决宅基地动迁纠纷至关重要。建议您在选择律师时,充分考虑其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口碑等因素。
1、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2、未成年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以一户的名义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建设的许可,其父母等投资建造的行为,可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一户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该未成年人享有共同所有权。
3、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房屋权利人,原权利人已死亡的,可依继承关系处理。
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按户计算,且应由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当该户出现人口减少或个别转出本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
5、房屋拆迁后尚未实际取得安置房的,当事人要求确认或分割安置房购买权的,法院可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在裁判理由中告知当事人可在房屋实际面积、位置等确定后再行主张。
一、农村房子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吗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就要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人,即在册人口的认定。在册人口是指宅基地申请审批时该家庭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的成员。由于农村宅基地属村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分配上存在着排他性和福利性,即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分配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因此,宅基地以户的名义取得,属家庭共有,并主要根据家庭成员数确定使用面积。各集体经济组织在家庭申请用地时,会对其常住家庭在册人口进行核定,然后分配特定面积。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使用权人只有一人,但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确定在册人口共享宅基地使用权。
第二,是房屋建造者的认定:
房屋建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建造(出力建造),即由家庭成员利用自身技术和体力亲自建造房屋种是出资建造,即家庭成员出资购买材料、聘请他人建造。这两种建造方式在实际建造中可能有交叉。房屋建造者可以按照“谁出资出力建造谁所有”原则进行认定。
1、直接建造者为房屋建造人。有证据证实确实利用自身技术和体力亲自参与了房屋建造的家庭成员,可以认定为房屋出力者。
2、有固定工作收入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以认定为房屋建造的出资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能并不直接对建造房屋出资,但因共同生活其将收入交给家庭共同支配使用,可以认定为出资人。
第三,被认定为非房屋共有人的情况认定:
1、建房时未出资的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宅基地申请审批时为在册人口并未出资出力建造房屋,之后户口迁出。
3、宅基地上房屋非户内家庭成员建造。这种情形,应参照农村房屋流转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认定房屋产权。
农村房屋的所有权认定是要结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来确定,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同时也是房屋的建造者。当然,后续农村房屋继承后的情况则另行认定。
二、农村的宅基地到底归谁所有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其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我国农民集体通常以村为单位,因此农民集体常被称为村集体,农民集体的成员必须具备农业户口。宅基地是农村家庭用作住宅建设的土地,通常由村民委员会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分配。村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向集体外的人员转让,原则上在集体内也只能以互换的形式流转,不能进行买卖。集体外人员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农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可以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继承人不必是集体成员,继承人不得翻修、扩建房屋。待房屋无法居住使用时,集体组织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什么律师适合土地纠纷拆迁?
处理过土地拆迁纠纷或者是民事纠纷案件的律师比较适合。土地拆迁补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但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此产生纠纷,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裁决的申请。如果委托律师处理的,需要支付相应的律师费用。
二、如果遭遇了强拆的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5、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双方在日常的生活中针对土地拆迁的问题产生了纠纷的,是可以委托律师去处理相应的案件的。双方可能会针对拆迁补偿费的金额问题及支付补偿费的方式等有不同的意见,因此委托律师去处理案件是十分有效的提高胜诉几率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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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天津宅基地动迁纠纷律师哪个好,什么律师适合土地纠纷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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