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拆迁补偿纠纷怎么起诉征收单位
1、起草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
4、法院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并公告;
5、法院审理案件,作出判决。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房屋拆迁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决
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交纳诉讼费用,可以起诉房屋征收单位。解决拆迁纠纷问题的方法有很多,可以采用行政裁决或行政诉讼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方法。若是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跟拆迁人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一、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认定诉讼时效
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拆迁纠纷诉的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房屋拆迁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1、司法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2、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诉讼时效自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屋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司法强制和行政诉讼都可以解决房屋拆迁纠纷问题,但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使用,只能选择一种。签署拆迁协议,获得拆迁补偿款之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搬迁的,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一、拆迁纠纷上诉后怎么处理纠纷?
拆迁纠纷上诉后应该根据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以及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结果来处理纠纷。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一)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二)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三)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四)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五)作出判决。
(六)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七)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八)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九)申诉程序。
二、征地拆迁纠纷原因包括哪些
(一)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现象,征收地块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即开始征收程序,或是存在不张贴征收公告等不透明行为;
(二)补偿安置的标准不依法制定,未经审批或听证,致使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
(三)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房屋产权证明缺失,征收部门以此降低补偿或者强拆房屋时有发生;
(四)补偿协议签订不明确或是签订后不依约履行,致使拆迁后续纠纷发生。
如果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且还没有政府的拆迁裁决的话,到建设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如果和拆迁人已经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觉得不公平,可以到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诉讼,提拆迁合同纠纷。如果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有政府的行政裁决的话,既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到本级法院。
拆迁纠纷发生之后,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不能够暴力抗拒拆迁。一般情况下拆迁纠纷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指行政诉讼,也就是需要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的6个月时间之内提出起诉。对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判不满意的,还可以再次上诉。
1、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式一: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式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以上就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在签订协议以后的纠纷诉讼流程,拆迁律师在此劝告拆迁方不要用非常手段来蒙骗被拆迁人。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发生纠纷的话,一般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两种方法进行解决,且在房屋拆迁的处理规定中,这是双方一经济房屋拆迁达成的协议,但是有一方或者双方都是人都进行反悔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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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拆迁补偿纠纷怎么起诉征收单位,拆迁补偿纠纷怎么起诉征收单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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