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牡丹江的城市化建设政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满足城市化建设的需要,牡丹江的土地征收工作也需要顺利的进行,牡丹江土地征收的标准是什么呢?牡丹江的土地征收是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的类型进行经济补偿,而且还有对地上农作物的补偿。
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上面的内容是关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的标准,地上复追的征收补偿标准真的是很细致了,牡丹江的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是按照等级来进行补偿的,土地的利用价值越高,土地的补偿金额就越大,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化的,并不是完全的按照制定好了的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其他税费: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2018修正)》
第二十六条 征收土地按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难以计算的,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按照旱地、水田、菜地,制定平均年产值具体补偿标准,报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二)征收宅基地和乡村企业等建设用地的,为当地旱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
(三)征收种植三年以下的新垦耕地,按照上年产值的二倍补偿,并补偿开发投资;
(四)征收未利用土地和连续四年以上、十年以下弃耕地的,按旱地年产值的二倍补偿;
(五)征收鱼池,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
(六)征收园地、牧草地、苇地,按当地该地类年产值的六倍补偿;
(七)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依照国家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一)征收耕地,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计算,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执行;
(二)征收园地、鱼池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
(三)征收宅基地、乡村企业等建设用地和荒山、荒地、牧草地、苇地、未利用土地和连续四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弃耕地以及种植三年以下的新开垦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征收林地的安置补助费,依照国家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的土地上有青苗的,应当支付青苗补偿费,其标准为当年当季该作物的产值。
被征收土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的,应当按国家和省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或者约定标准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土地征收前,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被征地单位发出征地预告后,被征地单位或者个人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者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使用其他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农用土地的,应当参照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
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具有合法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的,应当参照城镇基准地价,由建设单位对土地使用权人予以适当补偿。
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不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乡村兴办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对被占地者应当给予安置补助费或者安排被占地农户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人员在村办企业就业,也可以采取调剂土地的方法解决。
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
牡丹江市在土地征收中,有的建设项目因工期紧张等原因,会在征地中提高补偿,使补偿标准高低不一,而且,对地上附着物补偿的认定也不明确,增加了征收难度。为此,牡丹江市特制定了该《办法》,统一补偿标准,细化、明确了地上附作物的确认标准,以防止用低成本、低质量抢建地上附着物获取较高补偿额的行为。而且,在现执行标准的基础上,《办法》还调整了部分补偿标准。
市国土局工作人员介绍,《办法》对征收时的抢种、抢建等违规行为做了具体规定。要求在依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后,抢种、抢栽、抢建的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对在征地过程中,被征收人采取弄虚作假,以欺骗、伪造等手段骗取补偿款的,依法追缴骗取的全部补偿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办法》中,将附着物分为五大类51个单项,具体为房屋类、生产设施类、生活设施类、林(果、药)类、水产养殖类,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增加了补偿内容,并进一步细化了确认标准。如关于“看护房”的确认标准定为:墙体高2.2米以上,外墙体厚度37厘米以上,有取暖等设施,墙体无开裂的,才会按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此外,《办法》在确定补偿标准时,还综合考虑了原材料价格、运输费、施工费上涨及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对现执行的部分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如已将加温温室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10元,上调至了220元。
据悉,现行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是在2003年江南开放区首次进行大范围征地时制定的22个单项标准补偿。而新《办法》中,房屋类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牡丹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进行补偿安置。对于未纳入办法并应补偿的附着物,将采取协商或评估方式计价补偿。
企业征地赔偿标准,请你参照: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综上所述,关于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补偿的工作的开展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政策依法执政,如果出现不依法执政的情况,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或者进行诉讼,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牡丹江对于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以及征地补偿的项目都做了重新的规定,新的政策对于农民的权益更加的有利,并且申请征地补偿的手续进行了简化,征地补偿的金额照比之前也有所提高,是牡丹江近些年进行在土地办法上的一项利民的重大突破。
●牡丹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牡丹江市拆迁
●牡丹江征收办征收补偿方案
●牡丹江拆迁规划
●2021年牡丹江市拆迁区片范围
●2021牡丹江拆迁房
●牡丹江市征地区片价格表
●牡丹江2021年征地信息
●2021牡丹江拆迁
●牡丹江拆迁政策
●notfound浏览器打不开
●notfound浏览器打不开
●not found
●notfound怎么恢复
●usernotfound翻译成中文
●网站not found怎么办
●网站出现not found
●牡丹江市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表,牡丹江市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2020年北安楼房拆迁补偿标准,牡丹江动迁规划: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牡丹江楼房拆迁怎么补偿,牡丹江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牡丹江委托律师一般是怎么收费的,律师费收费标准2023,牡丹江委托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费指导价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牡丹江市拆迁补偿规定,牡丹江动迁房如何进行补偿: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牡丹江大学单招录取分数线,牡丹江大学单招录取分数线是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牡丹江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牡丹江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牡丹江动迁房如何进行补偿: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牡丹江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版,牡丹江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牡丹江动迁规划 法律问题,牡丹江动迁规划?: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牡丹江动迁规划,牡丹江动迁规划 法律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牡丹江动迁规划?,牡丹江动迁规划 法律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20年牡丹江动迁?黑龙江牡丹江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大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牡丹江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镇江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1年施行版本: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暂行)》已于2011年公布实施: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区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牡丹江市2022年改造市区城镇老旧小区11个涉及156栋楼13029户: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牡丹江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牡丹江市中心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牡丹江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牡丹江市拆迁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鲁成睿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圣运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