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研究

【圣运第1809起胜案】河南拆迁胜案:超期答复,复议机关确认淮滨县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违

更新时间:2025-12-14 23:53  发布:2019-11-12 15:31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第1809起胜案】河南拆迁胜案:超期答复,复议机关确认淮滨县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违委托人:周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淮滨县人民政府案情回顾    周先生在河南有房屋一处,因项目建设,周先生的房屋

【圣运第1809起胜案】河南拆迁胜案:超期答复,复议机关确认淮滨县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违

委托人:周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淮滨县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周先生在河南有房屋一处,因项目建设,周先生的房屋面临征收。但就补偿问题,周先生迟迟未能与拆迁方达成一致。经过考虑,周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维权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为核实征收合法性,进一步获取维权证据,圣运律师协助周先生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淮滨县人民政府公开征收补偿方案,以及对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征求意见情况。



    淮滨县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后,迟迟未予答复。圣运律师认为,依据当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也要告知行政相对人。但在本案中,淮滨县人民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也未告知周先生有延长期限的情况,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严重侵害了周先生的合法权益。



复议结果



    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周先生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淮滨县人民政府才作出答复。复议机关经审查,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淮滨县人民政府超期答复行为违法。





上一篇:福建胜案:对征收项目合法性存疑,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页面浏览:8262
文章编辑:李轩教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上一篇:【圣运第1810起胜案】四川拆迁胜案:未完全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复议机关责令蓬安县
下一篇:【圣运第1808起胜案】辽宁拆迁胜案:交通运输局行政行为违法,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