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实概要】
纪女士是山东省泰安市的一位普通市民,她认为在向泰安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关于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文件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个人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在国土局认为其申请事项不明确,纪女士做出补正之后,国土局依然没有依法公开纪女士申请的政府信息。为妥善维权,纪女士聘请了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王有银主任律师的王有银律师和赵凤梅律师协助维权。
【办案掠影】
王有银律师和赵凤梅律师认为,本案的争议点很简单,即国土局认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事项不明确,是否应当告知纪女士应当补正的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答案是肯定的。国土局收到纪女士的补正材料后,应当根据纪女士提交的材料,在法定期限内向其作出答复。但国土局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纪女士作出答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于是,王有银律师和赵凤梅律师接手该案,依据该条例依法为纪女士伸张正义,依法维权,最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作出了责令国土局依法进行信息公开的决定,纪女士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维护。
【律师看法】
王有银律师认为,本案其实是个很简单明了的案件,试用法律也很简单。通过圣运律师团队积极维权,使正义得到伸张、当事人的权益得到维护。当事人在遭遇类似案件之后一定要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畏惧强权强势。政府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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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圣运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