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捷报:复议浙江德清政府征收决定胜诉
更新时间:2025-12-08 11:21 发布:2018-05-25 11:1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捷报:复议浙江德清政府征收决定胜诉 【 申 请人 】 蒋先生、郑女士等8人【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 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蒋先生、郑女士等8人均是德清县某镇的居民,在

【 申 请人 】 蒋先生、郑女士等8人【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 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蒋先生、郑女士等8人均是德清县某镇的居民,在该镇某大街拥有合法的商业用房并从事经营活动。2013年,8位原告的商业用房所在区域被德清县政府征收。但是对于该征收的程序,原告存有疑义,又局限于法律知识上的欠缺,于是通过多方打听,便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咨询,并随后委托了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两位律师在接受了申请人的委托后,对相关材料和案件事实进行了专业的研究和分析。
为核实征收的合法性,两位律师首先决定帮助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于是,在2015年2月6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书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公开有关该征收的相关政府文件。2015年3月24日,申请人收到告知书,始知被申请人作出了《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某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征收决定,程序和实体上均违法。在整理相关的证据资料后,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申请人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要求追究德清县政府违法征收的责任。
【胜诉结果】
湖州市人民政府依法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在圣运律师举出的充分的证据和有力的辩论面前,湖州市政府最终作出决定:确认德清县人民政府作出《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某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的行为程序违法。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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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冯兴元教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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