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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原则有何规定,房屋拆除原则都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5-12-15 01:57  发布:2024-09-23 17:1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房屋拆除原则都有哪些,1、对于砖混结构的建筑,凡是预制板墙一律不能拆除,也不能开门开窗。特别是厚度超过24厘米以上的砖墙,一般都属于承重墙,不能轻易拆除和改造。除了承重墙是绝对不能拆的,轻体墙也不一定可以拆。有的轻体墙也承担着房屋的部分重量

房屋拆除原则有何规定,房屋拆除原则都有哪些

一、房屋拆除有哪些要求?

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第一,取得项目立项。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第二,取得规划许可。目前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目前在房屋拆迁诉讼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房屋拆迁中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第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一、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要哪些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需要以下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

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二、哪年的违建可以不拆

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建筑,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违法建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城市风貌,并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也影响了城市的未来发展。国家规定,违章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二、房屋拆除原则都有哪些

1、对于砖混结构的建筑,凡是预制板墙一律不能拆除,也不能开门开窗。特别是厚度超过24厘米以上的砖墙,一般都属于承重墙,不能轻易拆除和改造。除了承重墙是绝对不能拆的,轻体墙也不一定可以拆。有的轻体墙也承担着房屋的部分重量。

2、作为隔墙的轻体墙、空心板就可以拆,隔墙拆了也不会对房屋的结构造成任何影响。建设部有规定,要改到承重墙的话,就要由原设计单位、或者与原设计单位具有相同资质的设计单位给出修改、加固设计方案,方可对承重墙进行拆改。

3、阳台边的矮墙不能拆除或改变。一般房间与阳台之间的墙上都有一门一窗,这些门窗可以拆除,但窗以下的配重墙不能拆,因为它就像秤砣一样起着挑起阳台的作用。

4、房间中的梁柱不能改。梁柱是用来支撑上层楼板的,拆除或改造就会造成上层楼板下掉,相当危险,所以梁柱绝不能拆除或改造。墙体中的钢筋不能动,在埋设管线时,不小心将钢筋破坏,会留下安全隐患。

一、房屋拆除改造有什么技巧

1、房屋主体拆改确保安全

房屋的主体在进行拆改的时候,必须要确保施工安全,很多老旧的房子一般门洞所在的墙体是承重墙,这些墙体是绝对不允许改造的。

2、下水管网不要乱改

下水管网的拆改也是房屋拆除中常见的,拆改时候需要注意的是座便器的下水管路尽量不要改动位置,因为排污管道对于落差和管道角度方面的要求会非常更高。

3、配重墙体别乱拆

配重墙是指阳台与室内空间间隔的墙体,一般有一门一窗,这堵墙的门窗可以进行拆改,但是窗以下的墙体不能随意拆除,因为配重墙起着挑起阳台的重要作用。

二、室内拆除改造要注意哪些事项

1、电路施工

电路设计要多路化,做到空调、厨房、卫生间、客厅、卧室、电脑及大功率电器分路布线;插座、开关分开,除一般照明、挂壁空调外各回路应独立使用漏电保护器;强、弱分开,音响、电话、多媒体、宽带网等弱电线路设计应合理规范。

2、水路施工

要提前想好用燃气还是电的热水器,避免临时更换热水器种类,导致水路重复改造。卫生间除了留给洗手盆、马桶、洗衣机等出水口外,好还接一个出来,以后接水拖地等很方便。

3、卫浴拆除

敲砖是卫浴拆改的关键施工,拆除过程中需要注意旧的防水层一般不打掉,在敲砖后,在原有的防水层上面,再薄薄做一层防水,以提高卫浴的防水能力。敲插座和龙头的瓷砖时,要慢慢敲,小心摸清电线和水管的走向,以防损坏电线和水管。

4、地面拆除

地面拆改主要必须将水泥垫层都砸掉,只砸掉地面砖是不行的;拆除的质量才是关键,必须保证拆除完全,地面清理干净;如果是铺设了地暖的地面,小心砸掉地暖管;厨房卫浴砸地砖的时候,需要把地漏和下水口塞好,防止杂物掉入管道造成堵塞。

三、房屋拆除原则有何规定

一、房地产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1、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手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2、哪些房地产纠纷须先行裁决,当事人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纠纷,须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当事人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入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仍不服此裁决,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必须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此处理仍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产生房屋纠纷到法院打官司需缴纳哪些费用

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先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预交,败诉方承担。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房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争议的性质及争议财产的价值(或金额),实行依比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

还需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即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案件中实际支出的,且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鉴定费、评估费。

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未自觉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向法院预交执行费,执行费按规定由被执行方承担。

委托代理律师进行房地产诉讼,还需向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代理费。

三、房屋拆除原则有何规定

在房屋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人因拆迁所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外,还要依法对被拆迁房屋的使用人进行安置,那就拆迁安置补偿的原则我国法律有什么规定?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

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

(2)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

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减轻城市中心地区基础设施、社会服务、住房等压力,对被拆迁户的安置应采取鼓励从城市中心人口密集的地区迁往城市正在发展、人口较为稀疏的城市边缘地区,从区位较好的地段迁往较差的地段的原则。凡根据该鼓励原则迁往市区边缘地段的,以及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往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迁户,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以示鼓励。

(3)等价交换原则。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一方面,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或用房面积;另一方面,被拆迁方则无权通过拆迁无理要求增加额外的住房面积,双方均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安置事宜。

(4)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拆迁方在拆除被拆迁方的房屋时,应先妥善安置被拆迁方,然后再予以拆除房屋,即使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一致,拆迁方依法先执行拆迁时,也必须先对被拆迁方做好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方不至于因房屋被先行拆除而无安身之处,从而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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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陈海皓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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