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业界热点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5-12-10 19:11  发布:2024-09-27 12:2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第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第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第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在被国家征收的土地上如有农村村民所建的房屋,应当对房屋的总体价值做赔偿;如农村村民在土地上种植有农作物,应当赔偿青苗费用以及一些其他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2021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法

土地征收补偿相关政策2020

土地征收补偿项目标准整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1

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土地征收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范围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楼房有双证要拆迁怎么补偿,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弊端: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怀远县拆迁补偿标准政策,蚌埠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拆迁补偿平房和楼房比例,国有土地征收房屋平房怎兑换楼房比例 :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拆迁桃树补偿最新标准,律师365律师团解读:2024湖南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新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2020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迁户口与土地确权有关系吗?,土地确权和户口有关系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蛟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玉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政策,玉林征收土地玉东湖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国家征收农村土地补偿的政策是怎样,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不在农村土地确权怎样办?,户口不在农村土地确权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有哪些,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政策,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株洲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农村户口迁移农村户口的是否有土地,城镇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和户口已迁走的关系 ,迁户口与土地确权有关系吗 -户口: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政府拆迁后宅基地补偿办法,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离婚后土地征收还有女方的份吗?,离婚时土地征收女方可以分到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老婆户口没过来行吗,户口不在农村土地确权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广西贺州市房屋拆迁补偿,贺州市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政策: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来源:临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


页面浏览:5136
文章编辑:卫阳
内容审核:刘伟涛律师

上一篇:丹阳安基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怎样的,湛河区连花盆村拆迁户异地安置政策最新
下一篇:民法典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签名的法律效力如何?,民法典规定签名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