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集体土地上的征收,征收补偿只有四项:1、土地补偿费;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3、安置补偿费,即所谓的人头费;4、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集体土地上的征收,征收补偿只有四项:
1、土地补偿费;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
3、安置补偿费,即所谓的人头费;
4、社保费用。
一、绵阳市农村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看是安排坐自建还是统建房,自建房按所有建筑面积包括彩钢房石绵瓦房在内1500/m2,统建房扣除购房款以后按所有面积800/m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二、征收非耕地补偿标准是
中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规定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三、现在的房屋拆迁有土地补偿吗?
在我国房屋拆迁,如果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一般不会补偿土地补偿费用。对于征收集体土地,则会给予土地补偿费以及土地上住宅的货币补偿等其它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集体土地上的征收,征收补偿只有四项:1、土地补偿费;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3、安置补偿费,即所谓的人头费;4、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03号令征收房屋面积赔偿细节
●103号令最新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103号令
●房屋征收103号文件
●房屋补偿新标准2015
●拆迁103号文件
●103号令征收后还有地吗
●103号令最新补偿标准
●最新房屋补偿标准
●103号令征收赔偿细则
●江苏楼房拆迁补偿标准2020,江苏省93号令征地补偿标准2020年: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590号令房屋拆迁补偿,最新590号令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征收拆迁补偿办法,103号令征收赔偿细则: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江苏省拆迁补偿办法,江苏省93号令征地补偿规定2020年: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紧急建房拆迁补偿标准,爱土普法:国务院590号令关于违建房屋及临时建筑的补偿说明: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93年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江苏省93号令征地补偿规定2020年: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长沙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长沙县征收103号令补偿标准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中央12号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国有土地空地怎么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中央12号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独生子女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长沙县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标准,长沙县征收103号令补偿标准 :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长沙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征收,长沙县征收103号令补偿标准 :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590号令拆迁补偿细则,590号令征收补偿细则: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2019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房屋征收590号令解读系列19: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单位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文件,103号令征收赔偿细则: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93年拆迁政策,江苏省93号令征地补偿规定2020年: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2019郑州补偿,「拆迁补偿」房屋征收590号令解读系列19: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103号令征收赔偿细则,103号令房屋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公告样本,「拆迁补偿」房屋征收590号令解读系列19: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590号文件拆迁补偿八条规定,「拆迁补偿」房屋征收590号令解读系列19: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长沙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长沙市关于103号令征收赔偿的具体规定: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来源:头条-103号令房屋补偿标准,
上一篇:外地户口可以在浙江办社保吗,浙江异地办户口需要什么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圣运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