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征地拆迁纠纷有争议怎么办?
征地拆迁纠纷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地拆迁纠纷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吗?
征地拆迁纠纷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时可以委托下列人员做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征地拆迁纠纷案件中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四、征地拆迁纠纷案件申请强拆需提供哪些材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征地拆迁纠纷有争议的要按当地主管部门的通知依法处理,被拆迁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都需要有正当理由,否则,土地征收决定不会因为个别人不同意就不能执行。在特定情况下,征地主管部门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房子进行强拆的。
一、新拆迁法是不是先安置再拆迁?
没有拆迁法,但房屋拆迁肯定是先安置再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违法拆迁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违法拆迁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房屋被违法拆迁申请国家赔偿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日期,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提供与受害人关系的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请求事项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3、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先安置再拆迁是土地征收的基本原则,不过对于被拆迁人来讲,如果已经领到了拆迁补偿款但并没有按照拆迁协议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征地主管部门不可以用其他违法的方式强拆,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拒不配合拆迁工作是不合理的。
一、拆迁行政纠纷有哪些起诉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拆迁行政纠纷有哪些证据材料?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等);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经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三、拆迁行政纠纷可以申请法院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四、拆迁行政纠纷立案后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五、拆迁行政纠纷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拆迁行政纠纷的起诉材料主要包括以上几种,不论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拆迁纠纷,就拆迁行为的合法性,由征地主管部门负责提供证据。行政诉讼大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征地主管部门不能证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委托律师处理拆迁纠纷合同怎么写?
居中写标题,结尾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签名、日期,正文应载明以下基本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
2、代理事项和权限范围;
3、代理期限;
4、报酬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5、违约责任;
6、被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拆迁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当事人的名称、建设单位、《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
2、合同标的,即被拆除的房屋。在合同中应注明房屋的坐落、结构、用途、建筑、使用、居住面积、产权人;居住正式户口的人的自然情况;
3、补偿形式;
4、安置地点及安置房标准;
5、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的现状,安置房产权登记的申办责任;
6、房屋拆迁补助金额;
7、被拆迁房屋补偿形式、标准、地点、结构、折算、结算等;
8、腾交房时间;
9、违章建筑和附属设施的处理;
10、拆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过渡费;
11、违约责任;
12、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13、解决争议的办法;
14、合同生效条件;
15、签约文本数及签约时间等。
三、拆迁纠纷委托律师申请行政裁决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裁决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书。
(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不履行拆迁合同可以申请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
2、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
3、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委托律师处理拆迁纠纷合同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需要凭借书面合同行使代理权,找律师处理拆迁纠纷时也应该向律师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比如拆迁补偿协议,房产证及其他的证据。律师会根据造成拆迁纠纷的原因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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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征地拆迁纠纷有争议怎么办,征地拆迁纠纷有争议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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