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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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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不少农户承包土地栽种苗木后常会碰到同类难题:自家正常培育多年的苗木,在地块划入产业征收项目后,被属地乡镇政府直接认定为征地抢种作物,下发整改文书要求自行移除,农户缺少处置思路。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浙江真实行政复议判例,结合复议机关审理观点说明:无省级征地批复前提下径直认定抢种缺少法定依据,行政文书缺失救济告知、送达不合规范的,相关文书可依法通过行政复议申请撤销。

 

一、案情回顾:承包地划入竹产业园区,苗木被认定抢种收到限期整改通知

浙江当事人承包土地栽种苗木,后续案涉地块被划入当地竹产业示范园区征收范围,双方就苗木补偿协商未果。镇政府于2021年7月19日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以苗木属于征地抢栽抢种为由,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移除苗木。

镇政府抗辩观点:通过征收前后新旧航拍图片比对即可佐证抢种事实,文书依据地方相关规范作出;该通知书仅属于过程性告知文书,不会对当事人财产权益产生实际约束,即便下发文书也无需撤销。

当事人处境:案涉征地项目尚未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征地批复文件,项目征收合法性存疑;整改通知书中没有列明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法定救济权利,文书也未按照法定送达方式直接送交本人,当事人难以通过自主协商化解争议,委托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二、天津圣运律师解析:征地阶段苗木被定抢种整改,实务两大高频法律争议

结合本案县政府复议审理意见,针对征地中抢种认定、行政文书合规性两大农户高频疑问,结合现行法条逐项拆解:

1、仅凭航拍图就能直接认定苗木是征地抢种?→无省级征地批复,抢种认定缺乏事实与法定前提

当事人疑惑:镇政府拿出前后航拍图说我的苗木是抢种,可征地连省里批复都没有,这样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吗?

天津圣运律师解析:依据《土地管理法》征地审批相关条款,集体土地征收必须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地批复,项目正式征收范围、管控时点才具备法定效力。本案案涉地块没有获批省级征地文件,征收项目尚未落地,不存在法定的征地禁栽节点,仅凭航拍图片径直定性苗木为抢种,缺少法定事实基础与法律依据。

2、整改通知只做口头告知、没写救济权利,还没直接送达本人,文书程序合法吗?→文书约束实体权益,缺权利告知、送达瑕疵属于程序违法

当事人疑惑:收到的整改单子没写我能申诉、复议,也不是当面交给我,这份整改文书程序合规吗?

天津圣运律师解析:按照行政程序相关法律规范,行政机关出具影响当事人财产处置的书面文书,必须载明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法定救济途径;同时文书应当依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签收。本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直接要求当事人铲除苗木、限期整改,已经对当事人财产权益形成实质性约束,不属于单纯程序性告知,文书遗漏救济条款、送达方式不符合法定要求,文书作出程序存在明显违法。

 

三、复议结论天津圣运法律参考提示

复议机关裁判结果:

县人民政府经复议审理,认定案涉通知书事实依据不足、作出程序违法,依法撤销镇政府出具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实务参考建议:

1. 土地划入各类产业园区、征收项目范围后,收到以“抢栽抢种”为由的限期整改、清退苗木文书时,优先核查该征地项目是否具备省级征地批复,无批复的抢种认定不具备法定效力;

2. 收到各类行政整改、处罚类书面文件,留意文书是否标注复议、诉讼期限与受理单位,文书缺失救济内容、送达不合规的,可在法定时限内申请行政复议。

 

天津圣运律所|征地拆迁专业团队

天津圣运律所长期深耕征地苗木补偿、抢种认定纠纷、征地拆迁相关法律业务,在乡镇下发整改文书、征地前置管控类行政争议案件中积累多地实务处置经验。

2026年浙江区域农户若遇到承包地苗木被认定抢种、收到限期清理整改通知、文书缺失救济说明等法律困惑,可对接律所咨询相关法律事宜。

如需进一步了解天津圣运律所的征拆相关法律服务,可拨打咨询电话18502688682,座机022-24165877,或访问官网www.tjsheng.com。

本文为真实案例普法,不构成结果承诺,具体以个案证据与法律适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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