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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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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在征地拆迁与道路建设实践中,因施工导致房屋开裂、沉降的情况时有发生。绍兴市某地区部分村民,因相关道路项目施工影响自身合法权益,多次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履行监管职责,未得到有效处理。行政机关以相关理由进行抗辩,此种情形下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天津圣运结合相关司法实践提示:行政机关对辖区内公路建设负有法定监管职责,不依法履行职责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案情回顾:未批先建无人管,查处申请被“踢皮球”

本案3名当事人,因高速公路联络线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向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提交《违法施工查处申请书》,要求依法查处该项目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困境:

• 违法事实明确,查处申请被“交办”却无人实质处理:市交通运输局将事项交办给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局仅作出《查处情况告知书》,未就违法施工追责、处罚结果、施工许可办理情况等关键信息向当事人履行完整告知义务。

• 一审起诉被驳回,起诉资格存在争议 :

当事人金先生(化名)因承包地未被实际占用被认定无利害关系;

当事人王先生(化名)因并非原查处申请人被认定不具备原告资格;

当事人李先生(化名)的诉讼请求虽被驳回,但法院仅认定柯桥交通局存在程序瑕疵,未纠正其履职不全面的问题。

• 机关互相推诿责任:案涉项目的查处、处罚均由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区交通运输局主张执法权已上收,自身并非履职主体;而市级机关又以已交办基层为由,未向当事人履行完整告知义务,导致当事人维权无门。

金先生等人遂委托天津圣运律所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确认行政机关不履职行为违法。

 

二、天津圣运律师解析:本案三大行政履职争议焦点

针对这种执法推诿、程序瑕疵的乱象,天津圣运律所结合二审法院裁定,梳理出被征收人最关心的3个法律问题:

1. 项目后续补办施工许可,前期未批先建的违法施工行为还需要查处吗?——需要,违法事实不因后续许可而消灭

天津圣运律师解析:施工许可制度是保障工程建设合规性的法定程序,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即擅自施工,本身就属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即便后续补办了施工许可,也仅能证明后续施工行为合规,无法溯及既往地否定前期未批先建的违法事实。行政机关对前期违法施工行为负有法定查处职责,不能以“项目已获批许可”为由,免除对前期违法行为的查处义务,更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回应当事人的查处申请。

2. 执法权层级调整后,谁才是违法施工查处的适格主体?——需根据执法权划转文件认定,履职义务不能因划转而免除

天津圣运律师解析:根据绍兴市执法层级调整文件,交通运输领域的执法权已划归市级机关行使,案涉项目的查处、处罚均由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在这种“裁执分离”“层级划转”的模式下,当事人申请查处违法施工行为,履职主体应为实际行使执法权的市级机关。行政机关不能以“执法权已上收”为由,互相推诿、拒绝回应当事人的查处申请,更不能以程序瑕疵掩盖实质履职义务的缺失。本案中,二审法院明确认定区交通运输局并非本案适格被告,执法权划转后市级机关才是履职主体,为当事人指明了方向。

3. 查处申请交办后,行政机关仅作出《查处情况告知书》,未完整告知处罚结果,是否构成程序违法?——构成,行政机关需对查处事项履行全流程告知义务

天津圣运律师解析:当事人提交查处申请后,有权知晓查处的完整流程与结果。行政机关在交办查处事项后,不仅要向当事人告知已启动查处程序,还需就后续的处罚决定、整改情况、施工许可获批时间等关键信息,向当事人履行明确的告知义务。本案中,区交通运输局仅作出《查处情况告知书》,未向当事人完整告知处罚结果、许可获批情况,属于典型的程序违法,侵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裁定结果与天津圣运律师提示

法院二审裁定结果:

撤销一审判决,明确区交通运输局并非本案适格被告,执法权划转后市级机关才是履职主体,上诉人变更被告后,案件将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得以主张合法权益。

天津圣运律师提示:

1. 面对未批先建、违法施工问题,务必留存好查处申请书、邮寄凭证、行政机关的回复文件等证据,明确记载违法事实、申请事项、申请时间,避免行政机关以“未收到申请”为由推诿。

2. 遇到执法权层级调整的情况,务必通过政府官网、公开文件等方式,核实当前实际行使执法权的机关,避免因起诉主体错误被驳回起诉,浪费维权时间。

3. 行政机关作出回复后,务必仔细核对是否包含查处结果、处罚决定、许可办理情况等关键信息,若仅告知“已交办”“已查处”,未明确实质内容,可继续向有权机关申请履职,或通过诉讼维权。

 

天津圣运律所|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天津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队,长期办理行政监管履职、征地拆迁、建设工程相关行政争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与案件事实,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若您正面临因道路、项目施工影响权益,或向行政机关申请履职被拒绝、未获有效处理等法律问题,可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规范维护自身权益。

如需进一步了解天津圣运律所的征拆相关法律服务,可拨打咨询电话18502688682,座机022-24165877,或访问官网www.tjsheng.com

本文为真实案例普法,不构成结果承诺,具体以个案证据与法律适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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