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1 alt=
  • 2 alt=
  • 3 alt=
  • 4 alt=

媒体报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报告>

媒体报告

在土地流转、征收补偿过程中,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以核实项目合法性,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才作出答复,即便实体内容并无不当,该答复行为是否仍属违法?天津圣运结合厦门蔡先生(化名)案提示:超期答复同样构成程序违法,法院可依法确认违法。

 

一、案情回顾:申请信息公开,行政机关超期答复

本案当事人蔡先生(化名)因土地流转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事宜,于2022年8月16日向厦门市区农业农村局邮寄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案涉项目土地附着物统计测量结果、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偿方案等信息。

当事人的困境:

• 行政机关超期答复,程序违法:被告于2022年8月16日签收申请,直至2022年11月3日才作出书面答复,远超《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答复期限。

• 答复内容推诿,未解决实际问题:答复称相关信息不由其制作、保存,建议向街道办了解,当事人未能获取所需信息。

• 补偿事宜缺乏依据,权益无法保障:因无法获取补偿相关信息,当事人难以核实补偿标准的合理性,权益保障陷入被动。

当事人为维护自身权益,遂委托天津圣运律所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被告信息公开答复行为违法。

 

二、天津圣运律师解析:本案三大信息公开争议焦点

针对这种超期答复、推诿答复的乱象,天津圣运律所结合法院判决,梳理出被征收人最关心的3个法律问题:

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答复有法定期限吗?——有,超期答复属于程序违法

天津圣运律师解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案中,被告自8月16日签收至11月3日才答复,远超法定时限,程序严重违法。

2. 行政机关以“信息不由其保存”为由推诿,就可以免除答复义务吗?——不能,必须依法答复并指引

天津圣运律师解析:行政机关经检索确认信息不由其制作、保存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本案中,被告虽作出了指引,但答复超期,仍需承担程序违法的责任。

3. 超期答复的行为违法,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可被确认违法,为后续处理奠定基础

天津圣运律师解析:行政机关超期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属于程序违法,当事人可通过诉讼确认该行为违法。本案中,法院最终确认被告答复行为违法,为当事人后续获取相关信息、核实补偿标准提供了程序保障。

 

三、裁判结果与天津圣运律师提示

法院判决结果:

确认被告厦门市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3日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法院明确指出: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答复期限,超期答复属于程序违法。

天津圣运律师提示:

1. 申请信息公开务必留存送达凭证:通过邮寄方式申请的,务必留存快递底单、签收记录,证明行政机关收到申请的时间,这是判断是否超期的关键依据。

2. 超期答复、推诿答复,可直接起诉:行政机关超期不答复或推诿答复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确认其行为违法,推动相关信息的公开。

3. 信息公开是核实补偿标准的重要途径:遇到征收补偿争议,及时通过信息公开获取补偿方案、统计测量结果等文件,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依据。

 

天津圣运律所 |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天津圣运律所具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分析与争议解决服务。

如您面临申请信息公开超期不答复、答复违法等问题,可联系专业人员获取法律意见。

如需进一步了解天津圣运律所的征拆相关法律服务,可拨打咨询电话18502688682,座机022-24165877,或访问官网www.tjsheng.com

本文为真实案例普法,不构成结果承诺,具体以个案证据与法律适用为准。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