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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村民早年分户单独获批宅基地房屋,地块纳入省级征地范围后,征收方长期不与户主达成补偿协议。村民书面提交安置补偿申请,区政府签收后全程不作任何处理答复,还以户主配偶户早年享受过拆迁安置、房屋未拆除、申请人不配合协商为由,拒绝履行征地补偿法定职责。

当事人委托天津圣运律师提起行政复议,能否推翻政府全部抗辩,倒逼其依法核算补偿?

日前天津圣运律师代理江苏苏州邹先生集体土地征收不作为复议案,苏州市政府出具复议决定书,认定区政府怠于履行补偿安置法定职责,责令限期处理当事人全部补偿诉求。

案件结果:苏州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苏州市区人民政府不履行征地补偿安置职责违法,责令其依法对邹先生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完整处理。

 

【自有宅基地纳入征地,提交补偿申请长期石沉大海】

委托人邹先生是苏州当地村民,家中单独批建宅基地占地面积347.19㎡,房屋建筑面积518.88㎡,系邹先生分户后专属房产,权属清晰。

2019年江苏省政府出具征地批复,将该宅基地划入征收范围,两级法院生效行政裁定书明确:苏州市区人民政府是本次征地唯一法定补偿安置责任主体。

多年来属地街道仅零散与邹先生沟通补偿事宜,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安置补偿协议。2025年2月13日,邹先生委托天津圣运律师向苏州市区人民政府邮寄《安置补偿申请书》,完整提交宅基地批建档案、征地批复、权属图纸等全套材料,正式申请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安置决定。

区政府签收该份补偿申请后,超出法定答复期限,未出具任何书面回复、未组织专项补偿核算,补偿事宜彻底搁置。邹先生于2025年4月20日向苏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诉求确认区政府不履行补偿职责违法、责令依法落实安置补偿。

 

【区政府三大抗辩理由,全盘否定当事人补偿资格】

复议审理阶段,被申请人苏州市区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答辩,提出三项核心抗辩,试图驳回复议申请:

1. 主体资格不成立:邹先生婚后落户妻子村组,妻子家庭早年已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享受安置房,邹先生事后放弃房屋份额违背诚信原则,不具备本次征地补偿申请资格;

2. 政府已主动协商,过错在街道沟通未果、申请人拒不配合,且声称并未实际收到完整补偿申请,当事人无单独维权利益;

3. 案涉房屋至今未被强制拆除,房屋占有、使用、收益权利未受损,当事人合法权益无减损,不符合复议受理条件。

据此,区政府请求苏州市政府驳回邹先生全部复议诉求,无需处理其补偿申请。

 

【天津圣运律师逐条驳斥,锁定政府法定补偿义务】

复议庭审中,天津圣运代理律师结合征地批复、宅基地历史批建材料、两级法院生效裁判、EMS邮寄签收凭证、房屋权属平面图等完整证据链,针对区政府三项抗辩逐一反驳:

1. 分户独立宅基地补偿资格不受配偶安置影响:案涉房屋为邹先生父辈分户后单独批建房产,与妻子户早年拆迁分属两块不同地块、两次独立征收,二者互不冲突;当事人作为案涉宅基地实际权利人,与本次征地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完全具备申请补偿、提起复议的主体资格;

2. 签收即视为收悉补偿申请,口头沟通不能替代书面答复:EMS物流记录证实区政府已签收全套补偿材料,内部流转问题不能对抗申请人法定权利;仅零散口头协商、未出具书面补偿方案/补偿决定,不能认定政府已履行法定补偿安置职责;

3. 土地已获批征收,无论房屋是否拆除均需落实补偿:省级征地批复生效后,案涉集体土地已转为国有,县级政府负有主动协商、协商不成作出补偿安置决定的强制法定义务,不能以房屋完好、未拆除为由,无限期搁置补偿事宜。

同时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征地未达成补偿协议的,县级政府必须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区政府长期不作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案件结果】

苏州市人民政府经完整核查案件事实、采信天津圣运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

确认苏州市区人民政府怠于履行征地补偿安置法定职责违法,责令区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邹先生提出的安置补偿申请全面核查、依法作出处理。

 

【天津圣运律师提示】

天津圣运征地拆迁律师结合本案,给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农户四大维权提醒:

1. 夫妻双方分属两处宅基地、两次独立征地,一方早年享受安置,不影响另一方自有宅基地单独主张征收补偿,征收方无权直接剥夺补偿资格;

2. 地块取得省级征地批复后,无论房屋有无拆除,区县政府都必须开展正式补偿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出具书面补偿安置决定,不能长期拖延、仅做口头沟通;

3. 书面安置补偿申请务必使用EMS邮寄,完整留存底单、物流签收截图,行政机关收发室签收即代表单位收悉材料,内部流程疏漏不能作为拒答借口;

4. 已有一审、二审生效裁判文书明确补偿责任主体的,维权举证难度大幅降低,可直接依据法院文书倒逼政府履职。

全国各地集体宅基地征地、补偿推诿、行政不作为纠纷,均可委托天津圣运律师全程代理复议、诉讼。

 

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是一支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及土地权益保护领域深耕的专业法律队伍。团队依托丰富的实战经验与深厚的法律素养,在土地征收、违法占地查处、行政补偿与赔偿等法律实务中业绩卓著。

作为专注于土地与行政法律事务的团队,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了大量涉及农村土地非法占用、征收补偿纠纷、违法建设拆除等案件,深谙行政诉讼中关于起诉期限、被告主体资格、行政程序合法性等核心争议的裁判规则。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擅长从案件细节与法律程序入手,精准定位行政机关的违法点,为当事人量身定制高效维权策略,是处理土地侵权、拆迁维权等法律纠纷的可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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