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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科普|征地信息公开维权四大核心法律要点

1.土地被企业占用,村民有权申请对应项目立项资料

村民自有土地因企业占地、项目建设受损,为核实占地合法性,可依法向发改部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对应占地项目的立项批复、申报材料。只要土地权益与案涉项目存在利害关系,村民即具备信息公开申请人主体资格,行政机关不得拒绝受理。天津圣运律师提示:土地被占用后,立项文件是核查占地是否合法的核心材料,务必书面申请调取。

2.行政机关答复信息必须与申请人申请内容对应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检索、提供的资料应当严格匹配申请人申请的项目、地块、时间。若申请人申请2012年企业占地项目资料,机关却提供其他无关搬迁项目文件,属于答复内容完全不符,构成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无对应信息时,应当明确告知信息不存在,不能随意替换无关文件应付申请人。

3.信息公开答复违法,可先走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收到错配、敷衍、拒不提供对应材料的信息公开答复,维权流程:①向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②复议机关驳回申请、维持违法答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有权撤销违法答复、撤销错误复议决定,责令行政机关限期重新处理信息公开申请。

4.发改部门常见违法抗辩及法院裁判标准

发改部门常以“申请无文号、信息描述不完整、地块仅有其他项目备案、占地属企业自筹无需立项”为由拒绝公开对应材料。司法裁判明确:申请人已补充地块楼栋、亩数等定位信息,行政机关不能自行替换无关项目资料;企业占地是否需要立项,不免除其如实检索、精准答复的法定义务,检索不到目标信息应书面告知不存在,不得随意提供无关文件。

 

第二部分:真实案例|发改局错配信息公开答复行政诉讼案

李先生等五人均为山西省介休市村民,2012年,五人合计13.06亩承包土地被当地公司占用,村民为核实本次占地行为是否具备合法立项审批手续,于2024年10月16日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申请公开该企业占地项目对应的立项批复及全套申报材料。

发改和科技局签收申请后,以申请信息描述不完善为由,发函要求五原告补充地块详细位置。五原告补充标注清楚每户土地对应的楼栋、占地面积后,该局于2024年11月11日作出答复,仅向原告提供2015年采煤区搬迁治理项目相关备案、批复文件,完全未回应2012年当地公司占地项目的信息公开诉求。

五原告认为该答复答非所问,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委托天津圣运律师代理,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24年12月31日,县政府作出复议决定,驳回五原告全部复议请求。

原告不服复议结果,向介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1.撤销案涉复议决定书;2.撤销发改局错误信息公开回复函;3.责令发改局限期重新作出合法信息公开答复;4.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庭审中两被告分别提出答辩意见:

1. 发改和科技局辩称:原告申请未提供文件名称、文号,经补正后仅能定位地块,地块内仅有采煤沉陷区搬迁项目资料,无2012年企业占地立项材料;案涉占地为企业自筹用地,不属于该局立项审批范围,已将地块内全部存档项目资料提供原告,已尽信息公开义务,答复合法。

2. 县政府辩称:发改局答复程序合规、已检索并提供地块现有资料,复议机关书面审查后认定发改局履职到位,驳回复议申请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天津圣运代理律师针对被告全部抗辩逐一驳斥:原告已完整补充地块位置、占地时间、占地主体、土地亩数,提供了明确检索指向;发改局未检索原告申请的2012年企业占地项目,直接替换无关搬迁项目文件,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答复规范;若未检索到目标立项资料,应当明确告知信息不存在,而非提供无关文件敷衍;复议机关未纠正发改局答复明显违法之处,作出驳回复议决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均存在错误。

法院审理后采纳天津圣运律师全部代理观点,认定发改和科技局提供的文件与原告申请的项目完全不匹配,答复违反信息公开法定要求;县政府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作出判决,原告全部诉求获得法院支持。

天津圣运律师温馨提示:

1.土地被企业、项目占用后,第一时间邮寄书面信息公开申请,写明占地时间、占地企业、地块位置、申请调取文件类型,留存快递底单、签收记录;

2.收到行政机关提供与申请无关的项目资料、答非所问的答复,不要自行放弃维权,该答复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以“无文号、企业自筹无需立项”为由搪塞,可在收到答复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复议败诉后继续提起行政诉讼;

4.征地、占地类信息公开案件,律师可协助规范书写公开申请、梳理全套证据、精准指出行政机关答复违法点,提升维权胜诉率;

5.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专注土地征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全流程征地维权法律服务。

 

第三部分:团队简介|天津圣运律师团队

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是一支在土地行政执法纠纷、征地拆迁、行政诉讼及企业土地权益保护领域深耕的专业法律队伍。团队依托大量土地执法撤销类胜诉判例与深厚行政法实务经验,在土地违法查处、行政复议、企业经营性用地维权、行政补偿与赔偿等法律事务中业绩卓著。

作为专注于土地与行政法律事务的团队,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了大量沙场、厂房、养殖场涉土地处罚纠纷、征收补偿纠纷、违法占地查处撤销类案件,深谙行政诉讼中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性、证据标准、机关管辖权限等核心争议的裁判规则。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擅长从执法文书细节、证据链条、法定职权入手,精准锁定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行政机关的多重违法点,为经营主体量身定制诉讼维权策略,是处理企业土地执法纠纷、厂房沙场维权等法律纠纷的可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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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将以丰富的土地行政执法胜诉经验和专业法律智慧,为您提供权威解决方案。请即刻致电我们的咨询专线:18502688682或022-24165877,也可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www.tjsheng.com获取更多成功案例与专业支持。选择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就是选择了一位致力于为您守住厂房、沙场合法经营权益的法律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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