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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广州黄埔区厂房面临征收,实际使用人广州市越女士自然回归水销售中心因经营性损失补偿未达成一致、一层物品未搬离,遭土地储备中心径行强制拆除。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介入,精准锁定行政机关无强制拆除法定职权及程序违法,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决确认强拆首层行政行为违法。

案情:征收补偿未决,厂房首层遭径行强拆

涉案房屋为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房屋,一层由翔虹中心存放生产设备经营使用。2012年原黄陂公司与宅基地权人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付款,但翔虹中心就企业经营性损失、设备搬迁费等与拆迁方始终未达成协议。此前法院已生效判决判令土储中心支付翔虹中心补偿款417,695元及利息,土储中心办理提存公证。2023年5月23日土储中心公证清点并搬离一层物品存放他处,未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即于6月9日拆除整栋房屋。翔虹中心认为评估未充分考量企业损失、补偿方案拒不调整,拆除前未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也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合法权益受损。

办案:天津圣运律师锁定越权强拆与程序缺失

天津圣运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从三方面构建诉讼策略:

原告资格:提交联营合同、租赁合同及物品占用证据,证明翔虹中心系一层实际使用权人及物品所有人,与拆除行为具法律上利害关系;

职权违法:援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指出土地储备中心不具强制拆除集体土地房屋职权,即便宅基地权人已签协议且补偿款提存,对仍由第三人实际占有使用的一层,须另行责令交出土地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程序缺失:结合公证邮寄记录证明土储中心虽发通知但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未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径行拆除违反法定程序。天津圣运律师据此主张被诉拆除行为属超越职权之违法强拆。

结果:法院判决确认强制拆除首层行为违法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采纳天津圣运律师代理意见,判决认定:被告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无对集体土地上建(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原告作为首层实际使用人物品未自愿交付拆除,被告径行拆除首层属超越职权。判决如下:确认被告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于2023年6月9日强制拆除广州市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普法:集体土地征收强拆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及土地储备机构均无权自行强制拆除。即便房屋主要部分已签补偿协议、补偿款已提存,对房屋内仍有第三人合法占有使用的部分,征收部门仍需另行履行责令交地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完成补偿即可自行拆房"的认识属法律误区。遇房屋征收补偿过低、评估程序违法或突然遭遇强占土地强拆,应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介入保全证据。

品牌: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征地拆迁、土地维权专业力量)

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是一支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及土地权益保护领域深耕的专业法律队伍。团队依托丰富的实战经验与深厚的法律素养,在土地征收、违法占地查处、行政补偿与赔偿等法律实务中业绩卓著。 作为专注于土地与行政法律事务的团队,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了大量涉及农村土地非法占用、征收补偿纠纷、违法建设拆除等案件,深谙行政诉讼中关于起诉期限、被告主体资格、行政程序合法性等核心争议的裁判规则。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擅长从案件细节与法律程序入手,精准定位行政机关的违法点,为当事人量身定制高效维权策略,是处理土地侵权、拆迁维权等法律纠纷的可靠选择。 捍卫土地权益,我们与您坚定同行。 遇到纠纷,选择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就是选择专业、坚定与担当。 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将以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的法律智慧,为您提供权威解决方案。请即刻致电我们的咨询专线:18502688682或022-24165877,也可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www.tjsheng.com获取更多成功案例与专业支持。选择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就是选择了一位致力于为您争取每一分应得权益的法律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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