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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咨询中,大量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征收方为压低补偿,直接将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不做任何补偿就实施强制拆除。很多老百姓分不清“历史遗留无证房”和“真正违建”,稀里糊涂损失巨额补偿,弄懂违建认定与强拆法定流程,才能守住自身合法权益。

 

一、违建认定的法定依据

1. 法律界定区分两类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真正违法建筑分为两种:一是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房屋;二是征收公告发布后抢搭抢建、突击加盖的房屋,这类建筑依法可不予补偿。

而因历史政策遗留形成的无证房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村自建房、村镇统一规划建房、老宅翻建无审批手续),不属于应当无偿拆除的违建,法律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全面调查、综合认定后给予合理补偿。

2. 认定主体有严格限制

只有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住建部门有权出具加盖公章的违建认定文书,村委会、拆迁办、街道办无权单方面口头认定房屋为违建,仅凭工作人员口头表述定性违建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违法建筑拆除完整法定流程

依据《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合法强拆必须走完全套书面程序,缺少任一环节都属于程序违法强拆:

1. 书面调查勘验:工作人员现场拍照、测绘,向当事人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2. 作出书面《限期拆除决定书》:写明房屋位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自行拆除期限,载明当事人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权利;

3. 催告程序:限期期满当事人未自行拆除,行政机关送达《催告书》,再次告知履行义务期限、陈述申辩权利;

4. 强制拆除决定与公告:下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在房屋显著位置张贴强制拆除公告;

5. 司法/行政强制执行:城镇规划区内违建,需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乡镇农村违建由乡镇政府组织拆除,拆除前对屋内全部物品清点登记、公证留存,妥善搬离保管。

 

三、常见问题FAQ

Q1:没有房产证=违建,不给补偿?

A:二者不能划等号。无产权证仅代表缺少权属登记证明,不能直接等同于违法建筑。对于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房屋,大多属于历史遗留房屋,行政机关应当结合建房年代、土地来源、村镇建设历史综合认定,不能直接按违建零补偿处理。

Q2:拆迁期间,拆迁办直接上门拆房,没有任何书面文书怎么办?

A:属于典型违法强拆。合法强拆必须出具全套加盖公章的书面法律文书,仅口头通知、直接实施拆除均程序违法。当事人要第一时间录像、拍照留存房屋原貌、拆除现场完整证据,记录工作人员所属单位、车辆、标识信息。

Q3: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置之不理会有什么后果?

A:不可置之不理。文书明确标注复议、起诉法定期限,超期未维权,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若对违建认定结果不服,务必在法定期限内启动复议或诉讼程序,阻止后续强制拆除行为。

Q4:自家院内搭建的储物棚、附属房算违建吗?

A:分情形判定。农用配套小型附属用房、符合村镇建设标准、未占用耕地的,一般不直接认定违建;若在征收预公告下发后临时突击搭建,大概率会被认定抢建违建,不予补偿。

Q5:房屋被违法强拆后,屋内家具家电损毁能主张赔偿吗?

A:可以。行政机关实施强拆时,必须对屋内财产登记造册、公证、妥善搬离保管;未做财产保全直接拆除造成物品损毁的,当事人可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行政赔偿诉讼,一并主张房屋损失与屋内财物损毁损失。

 

四、收到违建文书、遭遇强拆的维权途径

1. 陈述申辩:收到调查通知后,主动提交老宅基地证、村委会建房证明、老宅照片等材料,说明房屋历史建成背景;

2. 复核、听证:可向作出违建认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听证,提交房屋不属于应当无偿拆除违建的证据,要求重新调查认定;

3. 行政复议: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违法违建认定;

4. 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自文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限期拆除决定违法;房屋已被强拆的,同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五、实务操作建议

1. 完整留存全部书面材料:拆迁方出具的所有通知、谈话录音、现场照片视频全部备份存档,不要轻易签署认可违建、自愿放弃补偿的书面文件;

2. 拒绝口头定性:仅认可加盖行政机关公章的书面认定文书,拆迁办工作人员口头宣称“违建无补偿”不具备法律效力;

3. 严守维权期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有严格法定时效,超期后维权难度大幅提升,收到法律文书后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4. 强拆现场优先保障人身安全:全程录像固定证据,不采取暴力对抗方式,通过法定法律途径追责索赔,避免产生人身冲突。

 

六、结语

部分征收单位利用群众法律认知不足,以“违建”为借口压低甚至取消征收补偿,但违建认定、强制拆除有完整、严格的法定程序,无证房不等于违法建筑,缺少全套法定文书的拆除行为全部程序违法。面对违建认定,不要被动妥协,及时收集建房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依法争取合理征收补偿。

本文仅作普法知识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遇复杂违建认定、违法强拆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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