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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老小区拆迁,公摊面积不算入补偿面积,合理吗?

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住宅拆迁过程中,不少征收方仅核算套内面积计算补偿,电梯、楼道、大堂等公摊面积直接剔除,大幅压缩群众整体补偿总额。很多居民不清楚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对应的拆迁补偿计算法定规则,最终导致补偿款无端缩水,理清面积核算法律标准,才能足额拿到对应房屋补偿。

 

一、住宅拆迁面积计算法定标准

1. 补偿基数为不动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房屋征收补偿核算基数为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证载登记面积包含公摊部分,评估、补偿核算时必须完整计入,不得单独剔除公摊面积。

2. 测绘认定规则

房产证登记面积与实际房屋测绘面积不一致时,当事人可申请第三方具备资质的测绘机构重新测绘,以专业测绘报告载明的总建筑面积作为补偿核算依据,测绘相关费用由征收方承担。

3. 阁楼、楼道、公共附属区域认定

小区公共楼道、电梯公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按产权比例分摊至每户不动产权证内;顶楼阁楼层高2.2米以上部分全额计入建筑面积,不足2.2米按一半面积核算,两类面积均不得直接扣除。

 

二、公摊面积不予核算的违法后果

征收方人为扣除公摊面积计算补偿,属于压缩群众合法补偿基数,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核算;已签署扣除公摊面积的补偿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情形的,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重新核算完整补偿金额。

 

三、常见问题FAQ

Q1:房产证标注建筑面积100㎡,套内仅82㎡,拆迁按82㎡算补偿合法吗?

A:完全不合法。产权证登记100㎡包含公摊面积,评估、补偿必须按照100㎡全额计算,仅按套内面积核算属于违规压低补偿标准。

Q2:拆迁办称公摊是公共区域,不能算个人补偿面积,该如何依法反驳?

A:每户购房时已全额支付公摊对应购房款项,不动产权证将公摊按比例分摊登记至个人名下,公摊属于业主合法产权面积,征收房屋时应当一并补偿,可出示房产证、原始购房合同作为佐证。

Q3:老旧小区没有房产证,怎么认定公摊补偿面积?

A:调取原始购房备案合同、开发商测绘备案表、小区原始整体测绘报告,核算每户分摊公摊面积;无完整备案资料的,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现场测绘总建筑面积作为补偿核算基数。

Q4:楼道、电梯间公摊对应的拆迁补偿款归业主还是社区?

A:公摊分摊到户的部分,对应补偿款直接发放给对应业主;小区专属公共配套用房(物业用房、社区活动室)的补偿归全体业主共同分配,不能被征收方截留。

Q5:评估报告只标注套内面积、剔除公摊,如何提出书面异议?

A: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附上房产证证明建筑面积包含公摊;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当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修正评估面积数据。

 

四、公摊面积被扣除的维权步骤

1. 完整调取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原始测绘报告,明确证载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部分;

2. 书面申请复核评估:针对剔除公摊面积的评估报告,10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要求按照完整证载建筑面积重新核算房屋价值;

3. 拒绝签署面积缩水补偿协议:协议载明补偿面积低于不动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坚决不予签字;

4. 复议、诉讼维权:征收方坚持扣除公摊作出征收补偿决定,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重新作出合规补偿方案。

 

五、实务核对建议

1. 逐项核对评估报告面积栏目:重点核查评估报告登记面积是否与房产证建筑面积一致,要求明确标注套内、公摊明细;

2. 完整留存原始购房资料:购房合同、公摊测绘表妥善保管,作为公摊属于个人合法产权的核心证据;

3. 联合小区业主集体维权:老旧小区全体业主公摊核算标准统一,可联合提交书面异议申请,统一与征收方协商面积核算标准;

4. 区分公共配套与分户公摊:物业用房等集体配套面积不折算入单户补偿,自家产权证分摊的楼道、电梯公摊必须全额计算补偿。

 

六、结语

住宅拆迁补偿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法定核算基准,公摊面积已经分摊至每户产权中,征收方无权单独剔除公摊压低补偿总额。遇到仅按套内面积核算补偿的情况,及时启动评估复核程序,完整提交产权佐证材料,通过法定法律途径纠正面积计算错误,足额争取房屋补偿款。

本文仅供普法参考,房屋面积补偿相关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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