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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拆迁户拿到安置房后,短短几年又遇到片区二次征收、旧城改造,多数人不清楚:安置房再次拆迁,和普通商品房拆迁补偿是否一样、原有安置面积怎么折算、之前的差价是否重复扣除、能不能再次享受拆一还一。实务中大量当事人因为不懂二次拆迁规则,被征收方以“安置房属于政策性住房”为由压低补偿、取消公摊、缩减安置面积,造成二次损失。本文系统讲解安置房二次拆迁的法定补偿标准、面积认定规则与精准计算方式。

 

一、安置房二次拆迁的核心法律定性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只要安置房已经办理合法不动产权证、完成产权登记,房屋性质即为合法住宅,再次征收时,完全按照普通商品房标准评估补偿,不区分“安置房、回迁房、商品房”,不得因房屋来源为拆迁安置而降低评估单价、缩减安置权益。

仅未办证、仍处于划拨过渡期、权属未完全明晰的安置房,征收方可以按政策房规则进行差价核算,但依然必须足额补偿房屋市场价值、搬迁费、安置费、装修附属物,不得零补偿、打折补偿。

 

二、二次拆迁面积认定核心规则(高频争议点)

1. 以当前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

二次拆迁不再追溯第一次拆迁的老房面积,统一按照本次房产证登记建筑面积(含公摊)全额核算,遵循“现证为准、不回溯旧账”原则。征收方不得以“当初安置已经多赔面积”为由扣减本次合法面积。

2. 超面积购买部分全额计入补偿

当初安置时,拆迁户自费平价、优惠价购买的超面积部分,属于完全私有产权,二次拆迁时100%纳入补偿面积,不得剔除、折价。

3. 公摊面积正常计入、全额补偿

安置房普遍公摊偏高,二次征收依然执行建筑面积全额补偿规则,公摊不得剔除,与普通商品房公摊补偿标准一致。

 

三、二次拆迁两种补偿结算方式与计算公式

1. 二次货币补偿计算公式

二次总货币补偿=房屋当前市场评估总价+装修附属物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签约奖励

评估单价以本次征收公告日片区同类二手房市场价为准,不受第一次拆迁安置价格限制。

2. 二次产权调换计算公式

新安置面积≥本次证载合法建筑面积,执行拆一还一;因户型原因超面积部分按本次征收优惠价结算,不足部分按市场价补差返还。

 

四、二次拆迁常见违规压价套路(重点避坑)

1. 借口“安置房是福利房”,按重置价补偿、不按市场价评估:违法,已确权安置房必须市场评估;

2. 扣减第一次拆迁已享受的安置优惠:违法,两次征收相互独立,不得回溯抵扣;

3. 二次拆迁取消公摊、只算套内:违法,证载公摊属于合法产权;

4. 二次拆迁取消停产停业、装修补偿:违法,附属权益随房屋产权正常享有。

 

五、常见问题FAQ

Q1:我的安置房是划拨土地,二次拆迁补偿会变少吗?

A:不会减少拆迁补偿总额。划拨土地安置房征收时依然按市场价评估,仅在后期如需补缴出让金办证时涉及费用,不影响本次拆迁补偿核算标准。

Q2:第一次拆迁享受过安置,第二次拆迁还能再要安置房吗?

A:可以。安置选择权是针对本次被征收房屋的法定权利,不因曾经享受过拆迁安置而被剥夺,依然可以二选一:货币/产权调换。

Q3:安置房当初补交了差价,二次拆迁差价怎么算?

A:当初个人补缴的购房差价属于房屋产权成本,本次拆迁按完整房屋市价补偿,不会重复扣减、也不会归零。

Q4:安置房没有满5年限售,遇到二次拆迁有影响吗?

A:无任何影响。限售是二手房交易限制,不约束政府征收拆迁,限售期内拆迁依然全额正常补偿、正常安置。

Q5:多层安置房二次拆迁,公摊大、得房率低,可以要求公摊补偿吗?

A:可以。证载公摊全部计入补偿面积,部分地区对安置房公摊偏高的项目,二次征收可额外给予公摊补助,可在评估复核阶段申请专项核算。

 

六、二次拆迁维权实操步骤

1. 调取当前不动产权证、安置协议、补差缴费凭证,证明房屋完整私有产权;

2. 拒绝“安置房打折补偿”口头方案,要求书面评估报告、市场价评估依据;

3. 对剔除公摊、压低单价、回溯抵扣旧账的评估结果,10日内书面复核、专家鉴定;

4. 协商不成依法复议、诉讼,主张安置房与商品房同权同价、同等补偿。

 

七、结语

合法确权的安置房,二次拆迁享有与普通住宅完全一致的补偿、安置权利,不存在“二次拆迁减补偿、限制安置”的法律规定。征收方以安置房属性为由压低补偿、缩减面积均属于违规操作。当事人可依据同权同价原则,足额争取房屋价值、安置权益与附属补偿,避免二次拆迁权益受损。

本文仅作普法参考,具体二次拆迁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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