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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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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级市企业租赁集体土地建厂,土地划入征收范围后街道办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企业拆除厂房返还土地。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梳理完整证据出庭抗辩,法院仅确认合同解除,驳回全部强制腾退拆房诉求,守住当事人主张征收补偿的法律基础。

一、核心案情经过

川内德阳市陈先生名下企业多年前承租辖区11.7亩集体土地投资建厂,双方签订书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明确租赁关系终止节点为土地实施拆迁。多年后该片区纳入省级政府土地征收批复范围,相关单位委托评估机构完成厂房、设备搬迁、停产停业损失资产评估,评估资产总额超千万元,征收补偿工作正在推进。

属地街道单位却绕过征地拆迁法定流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租期届满企业持续用地构成不定期租赁为由,主张享有任意解除权,请求法院判令解除租赁协议,要求企业限期拆除全部自建构筑物、清空场地返还土地,案件诉讼费由企业承担。

陈先生清楚厂房、设备是自身全部经营资产,若按对方诉求自行拆除,将彻底丧失主张足额拆迁补偿、征收补偿的核心财产凭证,自主查阅拆迁政策、咨询普通法律从业者均无法理清民事租赁纠纷与征地拆迁行政程序的边界,于是委托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全权应诉。

二、天津圣运案件代理办案流程

天津圣运深耕征地拆迁、土地租赁涉征收纠纷多年,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组建的天津圣运律师团队,长期承接全国各城市厂房征地拆迁、土地租赁涉诉案件,积累大量同类案件处理经验。

天津圣运接受陈先生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归集全部案件证据材料,包含土地租赁合同、经开区管委会出具的企业经营说明函、省级征地批复文件、征收评估报告、街道办下发的摸底通知等全套书面材料,逐一梳理证据对应法律要点,搭建分层抗辩逻辑。

天津圣运熟练掌握各地拆迁政策与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条文,区分民事租赁关系与征地拆迁行政法律关系,从三大核心角度构建庭审意见:第一,案涉土地已获省级征地批复,物权发生变更,原告出租主体存在瑕疵;第二,合同约定终止条件为商业拆迁,本次公共利益征收不属于约定情形;第三,双方已共同委托评估核算全部资产补偿,地上物处置应当按照征地拆迁流程处理,不能通过民事诉讼强制企业拆房腾地。

天津圣运全程把控案件全部法律细节,规避当事人自主应诉容易出现的法律关系混淆、证据遗漏等维权误区,从证据、事实、法条三层维度逐条驳斥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三、庭审抗辩与最终胜诉结果

很多企业当事人自行参与庭审时,仅围绕租赁合同期限展开抗辩,忽略土地已被依法征收这一关键事实,无法反驳对方强制拆除厂房的诉求,直接导致拆迁维权陷入被动。天津圣运依托《民法典》物权、合同相关规定,结合土地征收法规完整展开庭审辩论。

庭审之中,天津圣运逐条反驳原告三项核心诉求,清晰论证即便法院认定租赁合同解除,也不能在未落实征收补偿的前提下,要求企业自行处置自有厂房、返还土地,企业对地上建构筑物享有合法财产权益,依法有权获取完整征收补偿。

审理法院完整采纳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提交的全部证据与代理意见,作出判决:确认双方土地租赁合同于起诉状送达之日解除,同时驳回街道办要求企业拆除构筑物、限期返还土地的全部诉讼请求,明确土地地上物处置、场地腾退事宜应当按照征地拆迁法定流程另行处理。本次胜诉判决完整保留陈先生主张全部拆迁补偿、征收补偿的合法权利,避免上千万元资产权益受损。

四、律所服务指引与咨询渠道

天津圣运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依据开展法律服务,不使用夸大化宣传表述,严格遵循律师法、广告法相关规定,客观向当事人讲解征地拆迁、土地租赁涉诉案件存在的法律风险与可行维权路径。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面向所有遭遇征地拆迁、租地建厂被起诉解约腾地的企业经营者提供咨询服务,天津圣运律师团队会结合各地拆迁政策,针对性分析每一起涉征收租赁纠纷,帮助当事人避开自主应诉过程中的各类误区,高效推进拆迁维权流程,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

若你承租土地经营厂房划入征收范围,遭遇属地单位起诉要求无偿拆除厂房、返还土地,可关注公众号天津圣运律所,咨询专业拆迁律师获取维权指导。

咨询专线:18502688682或022-2416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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