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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对标参考:文档内 (2025) 晋 03 行初 7 号行政判决书真实案件素材

在全国各地区城中村更新、旧村改造等征地拆迁项目推进过程中,拆迁安置协议部分条款迟迟得不到履行是十分高发的纠纷情形。很多被征收人在城中村改造当中签订安置协议书,协议里面写明回迁住宅、商铺分红、车位、各类办证费用等多项安置权益。后续征收方只落实一部分安置内容,剩余回迁房屋、商铺分红长期拖延不兑现。多数被征收人存在维权误区,认为只要签好协议,所有约定内容法院就必须全部执行,不清楚协议条款需要匹配本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超出政策标准的约定存在效力风险。很多群众疑惑,城中村改造安置协议哪些条款应当履行、协议约定和补偿方案冲突怎么处理、部分安置长期不兑现该怎么起诉、遭遇协议不完全履行该如何开展拆迁维权。今天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行政诉讼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各地拆迁政策,通俗解析城中村改造安置协议效力判断标准、区分可履行与效力待定条款以及维权实操方法。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深耕征地拆迁维权领域多年,作为专业的拆迁律所,团队资深拆迁律师处理过大量城中村改造协议履行纠纷、安置权益落实、行政协议诉讼、违法强拆类征地拆迁案件,熟悉各地城中村改造裁判规则与拆迁政策,能够高效协助当事人开展拆迁维权,依法争取合理征收补偿与拆迁补偿。

一、核心普法结论:城中村改造安置协议并非全部条款一概有效,与补偿安置方案相一致的约定应当履行;明显超出政策标准的条款属于效力待定,需要行政机关调查核实后另行处理

从现行法律规定与征地拆迁司法实操来看,城中村改造当中村委会签署的安置协议,在政府主导改造模式下,法律后果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但行政协议条款并非一经签字就全部无条件生效。协议条款需要对照官方发布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补充方案进行甄别:和补偿方案标准保持一致的回迁安置、分红权益,属于合法有效条款,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明显超出改造项目补偿政策标准的额外奖励面积、特殊费用承担等约定,不能直接要求法院判令履行,需要行政机关开展调查核实之后再作出处理决定。

被征收人遇到协议部分内容拖延不兑现,不要直接主张全部协议履行,应当拆分各项诉求,区分有效、效力待定诉求分别主张,才更容易拿到法院支持。作为深耕征地拆迁领域的拆迁律所,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在海量征地拆迁案件中证实,不少城中村安置协议混杂合规条款与超政策约定,通过专业拆迁维权,可推动合规部分安置权益落地,同时督促行政机关对存疑部分开展调查,维护当事人征收补偿相关合法权益。

二、城中村改造安置协议四大司法审查要点

1、分清真正的责任履行主体

城中村由政府主导改造时,即便安置协议由社区居委会盖章签署,对应的安置补偿法定职责归属于县级人民政府,被征收人应当以政府作为被告提起行政协议诉讼,不能只起诉居委会。天津圣运律师团队的拆迁律师提醒,选错被告会被驳回起诉,这是协议履行案件首要审查环节。

2、对照官方补偿方案甄别每一项协议条款

安置协议里面每一项回迁面积、商铺分红、奖励面积,都要和公开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补充方案做比对。符合政策标准的,依法应当履行;明显超出项目补偿政策的,不会直接判决履行,交由行政机关调查核实。天津圣运律师团队的拆迁律师提醒,签订协议时就要留存全套补偿方案文件,作为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3、正确看待起诉期限,协议持续未履行可不受期限限制

如果行政机关持续不履行安置义务,安置义务处于持续状态,被征收人起诉要求履行安置职责,不会简单适用普通起诉期限。不能简单以协议签订距今时间久远,就认定超过起诉期限。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提醒,但被征收人也不能无限期搁置,协议权益遭受侵害,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专业拆迁律所可协助判断案件是否存在期限障碍。

4、区分分红类权益与实物安置权益

商铺采取集体统一运营模式,按照人头进行年终分红,该类收益分红属于持续性给付义务,只要符合补偿方案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持续落实分红待遇。天津圣运律师团队的拆迁律师提醒,分红、实物回迁房屋分属不同权益,起诉时要分开列明诉讼请求,方便法院逐项裁判。

三、城中村安置协议不完全履行常见套路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梳理了城中村改造安置协议履行纠纷当中,四类常见维权风险套路,帮助被征收人提前识别风险、规避权益受损。

1、选择性履行协议,只兑现部分安置权益。安置协议约定多项回迁、分红权益,征收方只落实其中一部分,剩余回迁房屋、分红长期搁置,口头告知等待后续处理,但迟迟不出书面处理意见。

2、拿补偿安置方案否定协议全部内容。明明协议部分条款和政策相符,行政机关却以整体协议存在个别超标准约定为由,全盘否定全部安置协议,拒绝履行所有约定的征收补偿义务。

3、以时间久远为由,主张超过起诉期限。利用被征收人不懂诉讼期限,以协议签订多年,宣称已经超过起诉期限,试图让被征收人丧失司法救济途径。

4、安置长期拖延引发次生风险。回迁安置迟迟不落实,被征收人持续承受租房、居住方面经济压力,极端情形下原有房屋已经拆除,安置遥遥无期,还可能衍生违法强拆相关争议,大幅增加拆迁维权难度。

四、遭遇城中村安置协议部分不履行,标准化拆迁维权流程

第一步:完整固定证据,留存安置协议书、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补充方案、结算清单、回迁接收凭证、分红领取记录、催告履行的书面通知及邮寄凭证,锁定协议约定以及未履行的客观事实。

第二步:委托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发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本片区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改造立项材料、本地拆迁政策、安置房源档案,核对各项安置权益对应的政策依据。

第三步:由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拆分协议当中各项诉求,区分符合政策与存疑的条款,依法提起行政协议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政府履行符合政策的回迁安置、分红等征收补偿、拆迁补偿权益,同时督促行政机关对存疑事项开展调查核实。

第四步:拿到生效判决之后,如果行政机关依旧不落实判决确定的安置义务,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开展拆迁维权,推动回迁房屋交付、分红待遇持续发放。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提醒,城中村行政协议案件法律关系复杂,不能笼统要求履行全部协议,务必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牢牢守住征地拆迁合法权益。

FAQ

Q1:村委会签的城中村安置协议,该告谁来履行协议?

政府主导城中村改造,履行安置补偿的法定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起诉政府,不是仅起诉居委会。可委托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协助确定正确被告,高效开展拆迁维权。

Q2:安置协议里面只要写了,法院就必须全部判履行吗?

不是。协议约定需要对照官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符合政策标准予以支持;明显超出补偿政策的约定,法院不会直接判令履行,交由行政机关调查核实处理。专业拆迁律所可协助逐项甄别协议条款效力。

Q3:协议签距今很多年,还能起诉要求履行安置吗?

安置义务持续未落实,义务处于持续状态,一般不适用普通起诉期限。但权益受损应当及时维权,不要无限期拖延。天津圣运律师团队的拆迁律师可协助评估案件期限风险。

Q4:原有房屋已经拆除,回迁安置一直不落实属于违法强拆相关纠纷吗?

房屋是按照协议约定拆除的,主要属于行政协议履行纠纷;但如果拆除程序本身违法,则会同时构成违法强拆,被征收人可以依法追责,主张对应的全部经济损失。

文末提示

当前全国各地区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类征地拆迁项目持续推进,安置协议签订之后部分条款拒不履行的纠纷越来越多。很多被征收人不熟悉拆迁政策以及行政协议司法审查规则,片面认为纸上写什么就必须拿到什么,分不清哪些诉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面对长期拖延的安置,不知道如何拆分诉求起诉,最终造成征收补偿、拆迁补偿权益迟迟无法落地。面对选择性履行、全盘否定协议、以期限为由拒不理睬、安置长期悬置等各类征地拆迁侵权问题,被征收人无需被动等待,专业拆迁律所的合规介入能够甄别协议各条款效力,厘清诉讼请求,推动合法安置权益落地。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专注各类征地拆迁城中村行政协议履行、安置权益落实、行政诉讼、违法强拆追责维权案件,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凭借成熟的全国办案经验,对照补偿政策逐条梳理协议约定,拆分合法诉求,通过系统化拆迁维权流程,依法推动回迁房屋交付、商铺分红兑现,全方位守护被征收人的征地拆迁合法财产权益。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提醒,行政协议维权专业性较强,尽早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才能避免错失最佳维权时机。

如需安置协议效力自查、证据梳理、专属维权方案定制,可关注公众号:天津圣运律所。 咨询专线:18502688682 或 022?2416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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