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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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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结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当事人已经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但行政机关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安置、付款义务。本案核心矛盾:已经签字生效的拆迁补偿协议,行政机关拒不履行,被征收人通过诉讼能否强制要求履约?法院的答案:可以。

 

矛盾点:房屋完成签约拆除,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安置待遇迟迟无法落地 周女士是上海市静安区的被征收人,房屋划入城市更新征地拆迁范围,经过多轮协商,周女士和征收实施单位正式签署征收补偿协议。协议当中明确约定货币补偿金额、产权调换安置房房源、交房时间等完整征收补偿内容。 后续房屋完成搬迁拆除,但是协议约定的部分安置待遇一直没有落实到位。周女士多次沟通催促履行协议,始终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已经签好生效的拆迁补偿协议得不到履行,当事人既拿不到完整安置,想要重新协商征收补偿也缺少谈判筹码,征地拆迁维权陷入被动。 律师做了什么:锁定行政协议效力,推动征收补偿协议完整履行 【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接手后,不重新纠结当初协议签署时的谈判细节,重点围绕已经生效的行政补偿协议的履行义务开展代理。 团队做了三件事:一是完整固定征收补偿协议原件、房屋权属证明、沟通催告记录、房屋拆除相关材料,确认协议真实合法有效;二是梳理行政协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合法签署的征收补偿协议对双方均具备约束力,行政机关应当如约落实全部征收补偿安置义务;三是整理诉讼请求,明确要求判令行政机关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付款、安置等对应义务。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在(2024)沪 0106 民初 26183 号行政判决书中认定,案涉征收补偿协议合法有效,行政机关应当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法院判决判令征收实施单位按照协议约定向周女士履行对应的安置、补偿款项给付义务,案件诉讼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行动导向:签完征收补偿协议遭遇拒不履行,记住三步 1. 完整保管协议原件。签字盖章的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务必自己留存,原件是后续追责的核心证据,不要全部交由行政机关收走。 2. 书面催告留存记录。协议到期没有履行,发送书面催告,通过 EMS 邮寄,完整留存快递底单、沟通记录,固定对方拒不履约事实。 3. 协商无效及时提起诉讼。多次沟通催告之后依旧拒不履行,依法提起行政协议诉讼,借助司法裁判强制对方落实拆迁补偿。 FAQ Q1:签完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已经拆完,协议对方不履行就没有办法了吗? 不是。生效行政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可以提起行政协议之诉,要求判令履行协议,继续开展拆迁维权。可委托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协助处理协议履行纠纷。 Q2:征收补偿协议里面没有写违约责任,还能追责吗? 可以。即便没有单独写明违约条款,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协议,依旧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专业拆迁律所可以协助梳理诉讼请求。 Q3: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之后,还可以再更改协议里面的征收补偿内容吗? 正常情况下生效协议不能单方更改;只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才可以请求撤销协议,举证难度相对较高。 Q4:拆迁律师处理征收补偿协议案件主要做哪些工作? 拆迁律师可以审查协议效力,指导催告固定证据,代理行政协议诉讼,推动落实协议约定的征收补偿、拆迁补偿,应对违法强拆衍生的协议纠纷。

文末提示

全国各个地级市城市更新、旧改类征地拆迁项目持续增多,很多人签署完征收补偿协议,房屋拆除之后,遇到行政机关拖延打款、逾期交付安置房等拒不履约情形。部分被征收人认为签完协议房屋拆除之后就只能被动等待,不知道可以通过诉讼强制对方履行。专业拆迁律所可以协助审查行政协议、固定催告证据,推动协议当中约定的安置待遇落地。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面向全国承办征收补偿协议相关征地拆迁案件,天津圣运律师团队依托大量办案积累,处理协议签署、协议履行各类纠纷,开展系统化拆迁维权,尽力帮助当事人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拆迁补偿,全方位守护被征收人的征地拆迁合法财产权益。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提醒,协议履行也有相应维权窗口期,尽早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才能避免错失最佳维权时机。

于本页面仅用于律师办案作用系依据裁判文书及办案过程客观陈述,个案结果因案情而异,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结果承诺。

如需征收协议履行纠纷自查、证据梳理、专属维权方案定制,可关注公众号:天津圣运律所。 咨询专线:18502688682 或 022?2416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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