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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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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结论:经营性商铺遭遇征收,征收方直接出具《补偿决定书》,很多商户认为没有周旋余地。本案核心矛盾:补偿决定是不是维权终点?事实证明不是。启动诉讼之后,谈判大门真正打开,当事人在原有补偿基础之上,额外增加28万元补偿,足额落实停产停业损失。

矛盾点:补偿决定给出固定数额,限期搬离,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有重大争议

赵女士在湖南株洲拥有一套临街一楼商铺,建筑面积87.35平方米,手续齐全,长期用于个体经营,房屋纳入旧城区改建征收项目。

征收过程中,双方最大分歧集中在商铺价值以及停产停业损失。征收方认为应当按照住宅标准部分核算经营补偿,赵女士无法接受。2025年11月,当地政府出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整体货币补偿2415600元,停产停业损失只给予短期补助,同时要求当事人收到决定书15日内腾空商铺。

经营多年的商铺,依靠房屋维持生计,停产停业损失被压低,直接下达补偿决定附带腾房期限,商户没有平等议价空间。

律师做了什么:起诉补偿决定,借助司法平台推动实质调解

【天津圣运律所律师团队】接受赵女士委托,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针对补偿决定中评估方法、停产停业损失计算、经营性房屋认定等违法点展开质证。案件立案之后,征收方意识到案件争议焦点,愿意坐下来开展全面协商。

法庭框架之下的调解,不同于前期征收部门沟通。天津圣运律所团队把商铺市场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费用、腾退时间全部纳入协商范围。2026年3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

●原有补偿2415600元不变,另行追加补偿280000元,专门补足停产停业及设备搬迁相关损失;

●给予当事人合理搬迁周期,不执行原补偿决定中15日强制腾房要求;

●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完成搬迁,全部复议、诉讼予以撤回。

调解文书一经签收具备法律效力,所有补偿项目、金额全部写入文书,保障后续顺利兑付。

行动导向:商铺被征收,收到补偿决定书,马上做好三件事

1、卡死法定维权期限。60日复议期限、6个月起诉期限,过期之后征收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丧失谈判主动权。

2、整理经营全套证据。营业执照、纳税记录、设备清单、装修票据、经营流水全部保存,经营性房屋维权,经营类证据是争取补偿关键。

3、拒绝仓促签字。不要迫于压力随意签署文件,不要先行领取部分补偿款,防止后续主张损失得不到支持。

FAQ

Q1:提起行政诉讼,会不会导致征收方强拆商铺?

行政诉讼是法定救济途径,合法起诉不会直接带来强拆。案件审理期间,征收方无权随意实施强拆,强制执行需要单独向法院申请。

Q2:商铺调解拿到的补偿,会不会出现兑付难?

法院出具的行政调解书有强制效力。如果征收方不按照调解书打款履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Q3:是不是所有商铺起诉之后,都可以增加补偿?

无法保证统一结果。补偿结果取决于房屋权属、经营实际情况、评估报告、项目情况。依法维权是争取公平补偿的途径,但是个案结果各不相同。

以上案件由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文中以【天津圣运律所律师团队】统称承办团队。律师办案作用系依据裁判文书及办案过程客观陈述,个案结果因案情而异,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结果承诺。

天津圣运律所咨询热线:18502688682 / 022-24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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