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1 alt=
  • 2 alt=
  • 3 alt=
  • 4 alt=

媒体报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报告>

媒体报告

 

很多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过程当中,会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看到文书,很多被征收人会恐慌,以为房屋马上就要被拆掉,同时完全拿不到征收补偿。天津圣运律师团队结合全国征地拆迁咨询实务,讲解收到该类文书之后应当理清的关键点与应对思路。

一、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不等于房屋必须拆除

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只是一份行政前置文书,并不是终局结果。文书作出之后,被征收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救济权利。在法定救济期限之内,不能够直接实施强制拆除。拆迁律师会提示当事人不要看到文书就慌乱,重点看文书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程序是否存在瑕疵。

二、无证房屋就必然属于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吗

不能简单把没有证件直接等同于必须拆除的违建。需要结合房屋建设年代、当时审批政策、历史遗留情形综合评判。部分老房子建成之时,当地登记审批制度并不完善,这类房屋不能一刀切按照违建处理。就算建筑手续存在部分瑕疵,也不等于直接完全丧失征收补偿资格。专业拆迁律所可以协助梳理房屋建设历史相关证据。

三、结合征地拆迁背景,警惕以拆违代替征收的情形

重点留意时间节点:房屋多年平稳存续,一旦纳入征地拆迁范围,补偿谈不拢之后,立刻下发限期拆除文书,该情形就存在以拆违代替征收的重大嫌疑。查处违法建筑和开展征地拆迁属于两套独立法律程序,不能借用拆违程序来规避征收补偿的法定义务。拆迁律师可以协助梳理征收与拆违的时间线证据,找出程序疑点。

行动导向: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记住三步

1. 不要慌乱自行拆除房屋,完整留存文书原件,同步收集房屋老照片、建房相关材料,保存全部证据。 2. 仔细看清文书告知的复议、起诉期限,严格把握时间,不要超期,超期之后文书会产生确定效力。 3. 区分单纯违建查处和征地拆迁背景下的以拆违代征收,必要时启动法律救济,持续开展拆迁维权。

FAQ

Q1:我不在限期拆除的期限内自行拆掉,就一定会被强制拆除吗? 答:收到文书只是第一步,你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复议、诉讼;并不代表到期必然强拆,要看后续行政机关是否走完全部强制执行程序。可委托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梳理证据,开展拆迁维权。

Q2:房子被认定违建,是不是一分钱征收补偿都拿不到? 答:不一定,需要结合建房历史、当地政策综合评判,手续瑕疵不等于完全没有补偿资格。专业拆迁律师可以协助分析个案情况。

Q3:限期拆除文书,是乡镇一级就可以随便下发的吗? 答:下发该文书,需要满足法定调查、认定程序,调查事实、法律适用都应当准确,程序违法的文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出异议。

Q4:拆迁律师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主要可以做哪些工作? 答:拆迁律师审查文书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作出程序,梳理房屋历史证据,代理复议、诉讼,识别以拆违代替征收,保障当事人征收补偿、拆迁补偿相关权益。

文末提示

全国各个地级市城市更新、旧村改造征地拆迁项目持续增多,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是征地拆迁当中出现频率很高的一类文书。不少被征收人一收到这份文书就心理崩溃,误认为房屋只能拆除,补偿完全落空。实际上该文书仅仅属于过程性文书,依然拥有法定救济渠道。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面向全国承办涉违建认定类征地拆迁法律业务,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凭借大量实务积累,区分普通违建查处和以拆违代征收,系统化开展拆迁维权,尽力帮助当事人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拆迁补偿。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提醒,复议、起诉期限很短,拿到文书不要拖延,尽早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才能避免错失最佳维权时机。专业拆迁律所可以解读拆迁政策,全方位守护被征收人的征地拆迁合法财产权益。

 

本页面仅用于本页面仅用于律师办案作用系依据裁判文书及办案过程客观陈述,个案结果因案情而异,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结果承诺。

 

如需限期拆除文书纠纷自查、证据梳理、专属维权方案定制,可关注公众号:天津圣运律所。 咨询专线:18502688682 或 022?24165877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