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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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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全国各个地级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中,房屋征收决定划定征收范围,对被征收人权益会产生直接影响。不少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存有异议,但不清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一旦超期,会直接丧失撤销该行政行为的救济机会。天津圣运律师团队结合征地拆迁实务,讲解期限规则以及超期之后的现实处理思路。

一、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

一般情形下,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征收决定内容之日起 60 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行政机关作出征收决定,但没有依法告知复议权利、复议机关、申请期限,复议起算时间从当事人知晓复议权利之日开始计算,同时受到最长保护期限约束。拆迁律师会结合文书送达、公告材料,精准核算复议申请窗口期。

二、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

第一种,征收决定文书已经完整告知起诉权利: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种,行政机关作出征收决定,但未告知起诉权利,适用最长保护期限。涉及不动产相关案件,行为作出之日起最长 20 年保护期限。专业拆迁律所结合送达、公告情况梳理全部时间节点,规避超期风险。

三、复议与诉讼的程序关系

针对房屋征收决定,不属于法律规定复议前置案件。被征收人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收到复议决定书之后 15 日之内,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拆迁律师可以结合个案实际情况,选择适配的维权路径。

四、错过法定期限的现实处理边界

区分不同情形:因个人疏忽、自身原因耽误期限,一般不再拥有复议、起诉撤销征收决定的权利;如果文书没有合法送达、没有依法公告,当事人很晚才知晓征收决定完整内容,或是遭遇客观不可抗拒障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理。但即便撤销征收决定的程序途径超期,并不代表征收补偿相关协商渠道完全关闭,仍然可以针对评估、补偿决定等其他行为开展维权。

行动导向:收到房屋征收决定,记住三步

1. 拿到文书第一时间阅读末尾的权利告知内容,记录接收时间,妥善保管原件,作为拆迁维权重要文书。 2. 及时核算 60 日复议期限、六个月起诉期限,不要临近截止才仓促准备材料。 3. 如果临近期限或者怀疑已经超期,尽快咨询专业人员评估;即便无法撤销征收决定,依旧可以针对其他事项继续开展拆迁维权。

FAQ

Q1:征收决定只进行张贴公告,本人没有看到,期限也会起算吗? 答:要看公告程序是否合法完备,合法有效的公告,公告期满视为应当知晓;公告程序存在瑕疵,期限起算会有不同认定。可委托天津圣运律师团队研判案情,开展拆迁维权。

Q2:已经超过六个月起诉期限,是不是什么维权途径都没有了?

答:不能再起诉请求撤销征收决定,但征收补偿相关协商、针对其他后续行政行为的法律途径仍然可以使用。专业拆迁律师可以梳理剩余可行维权路径。

Q3: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答:可以,收到复议决定书起 15 日内可以起诉,该期限同样需要严格遵守,不能再次超期。

Q4:拆迁律师针对征收决定期限相关问题,能够提供哪些帮助? 答:拆迁律师核对送达、公告全套材料,核算复议与诉讼期限,选择适配的救济路径;临近或疑似超期时评估可行维权方向,维护当事人征收补偿、拆迁补偿相关权益。

文末提示

全国各个地级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旧改类征地拆迁项目持续推进,房屋征收决定对应的复议、起诉期限属于硬性法律规定。部分被征收人忽视文书上的权利告知,以为可以无限等待,等到想要维权时,已经错过法定期限。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面向全国承办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类征地拆迁法律业务,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凭借大量实务积累,核对各类文书时间节点,把握救济窗口期,系统化开展拆迁维权,尽力帮助当事人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拆迁补偿。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提醒,复议、起诉都存在严格时间限制,尽早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才能避免错失最佳维权时机。专业拆迁律所可以解读拆迁政策,全方位守护被征收人的征地拆迁合法财产权益。

 

本页面仅用于本页面仅用于律师办案作用系依据裁判文书及办案过程客观陈述,个案结果因案情而异,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结果承诺。

 

如需征收决定期限相关纠纷自查、证据梳理、专属维权方案定制,可关注公众号:天津圣运律所。 咨询专线:18502688682 或 022?2416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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