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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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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结论先行:家庭成员之间对家庭承包地的使用权、份额产生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权分地。本案矛盾点:部分家庭成员直接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承包地用益物权并分割土地份额,法院认定该纠纷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应当先由政府处理,裁定驳回起诉。

 

矛盾点:“一家人分承包地,直接去法院立案”——土地权属纠纷要先走行政处理

天津某村家庭早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家庭户形式承包本村4.26亩土地,合同登记家庭成员共计四人。之后户内两人去世,部分家庭成员办理分户。

部分户内成员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对案涉4.26亩土地享有用益物权,并且分割土地权益,要求各自享有三分之一份额。

 

天津圣运律所代理本案被告,庭审提出代理意见:家庭内部就土地承包使用权、用益物权份额发生的纠纷,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依据土地管理法,该类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直接受理范围,应当先由家庭成员协商,协商不成交由人民政府处理。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津0110民初1073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采纳我方意见:案涉土地的确权、分割争议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应当由政府先行处理,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

 

行动导向:遇到农村家庭承包地权属纠纷,记住三点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享有,户内成员就土地使用权、土地份额产生争议,不能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权分割,必须行政前置。

2.维权流程:家庭成员内部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政府处理;对政府处理结果不服,再走复议、诉讼途径。

3.分清案件受理边界:权属无争议,仅主张土地租金、征地补偿款等收益分配、侵权赔偿,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单纯要求确认土地使用权、分割承包地,不能直接走民事诉讼。

 

FAQ

Q1:家庭成员想分割家庭承包地,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不可以。属于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协商不成先申请人民政府处理,不能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Q2:起诉被法院驳回之后,后续该如何处理?

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对土地承包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Q3:承包地补偿款、租金分配,也需要先找政府处理吗?

不需要。土地权属没有争议,仅就补偿、租金收益分配产生矛盾,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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