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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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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全国各地地级市旧改、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项目当中,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会接收安置房。实务当中部分安置房会出现墙体开裂、漏水、没有完成竣工验收等质量问题。很多被征收人不清楚遇到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不知道能不能拒绝接收房屋。天津圣运律师团队结合全国征地拆迁实务,讲解安置房质量相关的法律要点。

一、安置房交付应当满足的法定基本条件

用于安置的房屋,建设完成之后,需要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交付使用的法定条件。没有完成竣工验收的安置房,从法律层面不具备交付入住的条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交房标准,同样对双方具备约束力。拆迁律师会提示,不能仅仅看房屋是否建好,重点要看竣工验收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二、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什么情形下可以拒绝收房

第一,安置房没有完成竣工验收,不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接收;第二,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直接影响居住安全,可以拒绝收房。如果只是墙面小瑕疵、局部小渗漏,不属于主体安全问题,一般不能直接整体拒绝收房,但可以要求整改。专业拆迁律所可以协助区分主体安全问题和普通装修瑕疵。

三、拒绝收房之后,对应的过渡安置费用该如何处理

因为安置房不具备交付条件,被征收人合理拒绝收房,征收方需要继续按照协议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过渡费,不能以房屋已经建好为由停止发放过渡待遇。如果协议当中对于质量、过渡费的衔接约定不清,容易产生纠纷。拆迁律师可以协助审阅安置协议当中关于交房、过渡费的相关条款。

四、已经收房入住,后续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处理

已经办理收房手续,发现质量瑕疵,优先要求建设单位履行维修整改义务;如果属于主体结构重大质量隐患,即便已经收房,依旧可以依法主张相关权利。协商整改达不到预期,可依据补偿安置协议,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

行动导向:面对安置房质量问题,记住三步

1. 收房前要求出示竣工验收相关材料,核对房屋现状,对质量问题拍照录像,保存证据,夯实拆迁维权证据基础。 2. 区分主体安全隐患与普通小瑕疵,依据法定条件以及协议约定,合理提出拒绝收房或者整改的诉求。 3. 拒绝收房之后,跟进过渡安置费的发放情况;协商整改无果,把握法定期限,继续开展拆迁维权。

FAQ

Q1:只是墙面有小裂缝,就可以直接拒绝接收整套安置房吗? 答:要看是否属于主体结构安全隐患,普通装修瑕疵一般不支持整体拒收,但可以要求履行整改维修义务。可委托天津圣运律师团队研判案情,开展拆迁维权。

Q2:安置房没有竣工验收,就通知去拿钥匙,我可以不去收房吗? 答:可以。未完成竣工验收,房屋不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收房。专业拆迁律所可以协助解读安置协议条款。

Q3:拒绝收房,过渡费就一定会一直发放吗? 答:因安置房不具备交付条件而拒收,应当继续发放过渡安置费,具体同时要看安置协议当中的相关约定。

Q4:拆迁律师处理安置房质量相关纠纷,可以提供哪些帮助? 答:拆迁律师审阅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指导固定房屋质量相关证据,协助和征收方协商整改、过渡待遇事宜,代理对应的法律程序,维护当事人征收补偿、拆迁补偿相关权益。

文末提示

全国各个地级市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项目持续推进,产权调换安置房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安置方式。不少被征收人接到拿钥匙通知,就直接办理收房,没有核验竣工验收材料,后续才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隐患,维权难度上升。收房环节同样需要擦亮眼睛,分清法定交付条件和普通房屋小瑕疵。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面向全国承办安置房安置类征地拆迁法律业务,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凭借大量实务积累,解读安置房交付的法定条件,系统化开展拆迁维权,尽力帮助当事人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拆迁补偿。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提醒,协议履行类的法律救济存在严格时间限制,尽早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才能避免错失最佳维权时机。专业拆迁律所可以结合本地拆迁政策,全方位守护被征收人的征地拆迁合法财产权益。

 

本页面仅用于本页面仅用于律师办案作用系依据裁判文书及办案过程客观陈述,个案结果因案情而异,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结果承诺。

 

如需安置房质量纠纷自查、证据梳理、专属维权方案定制,可关注公众号:天津圣运律所。 咨询专线:18502688682 或 022?2416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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