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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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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当中外来户、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常遭遇同拆不同补,征收方口头一句话就直接否定补偿安置资格。但拆迁补偿资格不是某一方口头说了算,是否享有补偿安置权益,要结合房屋来源、实际居住、权属情况、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综合判定,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程序去争取确认补偿资格。

什么是拆迁里所说的外来户?一般包含几类情形:早年落户到本村,但不属于原始集体成员;通过合法买卖取得本村房屋,户口没有迁入本村;婚嫁迁入迁出,户籍状态特殊;外地迁移过来长期在村内建房居住,但集体身份存在争议。现实拆迁中,部分征收方简单以“不是本村原住民、不属于集体成员”一刀切,直接取消安置资格,出现同一片拆迁范围内,本地村民和外来户补偿待遇差距巨大,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同拆不同补。

很多外来户当事人遇到的处境高度相似:房屋是合法取得,长期在此实际居住生活,房屋权属清晰。一旦启动拆迁,口头告知“你是外来户,没有安置资格,只能给很少房屋重置价,不给宅基地对应的安置待遇”。很多当事人被这句话吓到,以为集体成员身份是唯一门槛,直接接受极低补偿。

这里要厘清一个关键点:集体成员身份,是取得宅基地相关权益重要参考,但不等于拆迁补偿安置资格的唯一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各地征收安置政策,要综合多重事实:房屋是不是合法购买、合法建设;是否长期实际居住使用;房屋产权是否归属于当事人;补偿安置方案当中对外来户、购房户如何规定。不能仅凭“外来户”三个字直接剥夺全部补偿。

部分市级真实判例当中,外来户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村内住宅,房屋权属清晰,实际长期居住。征收实施单位直接以非本村集体成员为由,不予安置。律师介入之后,调取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梳理房屋买卖、居住、权属全套证据,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查后认为,不能简单以非集体成员直接剥夺全部补偿权益,应当结合房屋来源、实际居住情况,依法给予对应补偿。当然也要客观说明,如果房屋买卖本身属于法律禁止情形,维权结果会不一样。

要区分两种不同情况:第一种,房屋取得合法,只是户籍、集体身份存在争议,有较大机会争取公平补偿;第二种,房屋本身属于违法建设,或者买卖合同本身无效,这种情况下,想要拿到完整安置待遇难度很大。外来户维权,第一步不是直接谈补偿,而是把资格争议解决。征收方口头否定资格,没有终局效力,资格争议需要有权机关结合证据认定,不服认定可以走复议诉讼。

实操维权步骤:

  1. 完整留存证据:房屋买卖协议、建房审批手续、缴费票据、长期居住证明、户口本,保存征收方口头告知不予安置的录音书面材料。
  2.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本次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看方案里面对于外来户、购房户有无明确规定。
  3. 如果征收部门直接作出不予安置的书面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只是口头拒绝,书面申请对补偿安置资格予以认定,拿到书面处理意见之后再救济。
  4. 不要因为对方口头宣称外来户无资格,就仓促签署明显不合理的补偿协议。签字之后再推翻难度极大。

FAQ Q1:户口不在本村,买了村里房子,拆迁一定拿不到安置吗? A:不一定,结合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地方安置方案综合判断,并非户口不在本村就全部没有补偿。 Q2:征收方口头说外来户不给安置,这个说法具备法律效力吗? A:口头表述不具备终局法律效力,需要看正式书面认定,不服书面认定可以法律救济。 Q3:外来户维权能不能争取和本村村民一模一样待遇? A:要看当地安置方案、房屋取得事实,部分案件可以争取公平补偿,不代表必然和原住民完全同等。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案件结合证据综合判断。热搜词:外来户拆迁补偿、户口不在本村拆迁维权、同拆不同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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