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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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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告

 

房屋评估报告直接决定国有土地项目的征收补偿数额,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属于征收当中十分关键的前置环节。全国各地地级市遇到征收方直接指定评估机构,不组织被征收人参与选定的问题。天津圣运律所提示,征收方直接跳过被征收人参与环节选定评估机构属于程序瑕疵,被征收人可以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专家鉴定,后续起诉征收补偿决定时一并对选定程序提出抗辩。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面向全国处理大量征地拆迁维权业务。

一、评估机构选定的法定流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首先由被征收人在公告期限之内协商选定;协商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再通过多数决定、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抽签摇号过程应当公开,可以邀请被征收人代表到场监督。拆迁律师会提示,征收方不能直接单方面指定评估机构。专业拆迁律所提示,很多被征收人忽视选定环节,等到拿到偏低评估报告才发现问题,已经错过前期窗口期。

 

二、选定程序存在瑕疵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

评估机构选定程序存在违法瑕疵,评估报告就存在证据效力不被法院采信的风险,依据这份报告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存在被撤销的可能性。但并不是只要选定有瑕疵,评估报告就必然完全无效,法院会结合案件全部事实综合予以评判。拆迁律师提示,即便选定程序有问题,被征收人也要走完复核评估、专家鉴定的法定流程,留存好全部书面材料。

三、被征收人可以采取的实操应对方式

第一,看到征收公告之后,重点留意评估机构选定的通知,积极行使协商、监督抽签的权利。 第二,如果发现征收方直接指定评估机构,要及时提交书面异议,留存递交凭证。 第三,收到评估报告,对结果不认可,务必在 10 日之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复核之后依旧不服,10 日内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四,后续收到征收补偿决定,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把评估机构选定程序违法作为重要抗辩理由。

行动导向:评估机构选定未通知被征收人,记住三步

1. 保存征收公告、评估报告全套材料,记录选定过程相关事实,夯实拆迁维权证据基础。 2. 对选定程序有异议及时提交书面意见,对评估报告按期申请复核、专家鉴定,留存凭证。 3.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法定期限提起行政诉讼,一并对评估程序提出抗辩,持续开展拆迁维权。

常见问题解答(FAQ)

问:只要评估机构是征收方指定,评估报告就会直接无效吗? 答:不一定,需要结合全案事实综合审查,但该情形属于重大程序瑕疵。可委托天津圣运律师团队研判案情,开展拆迁维权。

问:集体土地征收项目,也必须按这套流程选评估机构吗? 答:集体土地征收没有完全相同法条,但参照国有土地标准补偿的情形,同样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参与评估机构选定的权利。专业拆迁律师可以区分法律适用。

问:已经拿到评估报告,才发现选定环节自己没有参与,还能提异议吗? 答:可以,除了复核、专家鉴定,起诉征收补偿决定阶段依旧可以就选定程序提出抗辩。专业拆迁律所可以协助梳理抗辩要点。

问:拆迁律师针对评估机构选定纠纷,可以提供哪些工作? 答:拆迁律师审查评估全套程序,协助起草书面异议,代理行政诉讼,维护当事人征收补偿、拆迁补偿权益。

文末提示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当中,评估机构选定是不可省略的法定步骤,直接影响房屋评估价值。天津圣运律所提醒,不要等到拿到偏低的评估报告才关注选定流程,看到征收公告就要留意相关通知,主动行使自身权利。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面向全国办理国有、集体土地征收类征地拆迁法律业务,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凭借大量实务积累,审查评估全流程程序,系统化开展拆迁维权,尽力帮助当事人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拆迁补偿。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提醒,征收相关复议、起诉均存在严格时间限制,尽早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才能避免错失最佳维权时机。专业拆迁律所可以结合本地拆迁政策,全方位守护被征收人的征地拆迁合法财产权益。

本页面仅用于本页面仅用于律师办案作用系依据裁判文书及办案过程客观陈述,个案结果因案情而异,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结果承诺。 如需评估程序纠纷自查、证据梳理、专属维权方案定制,可关注公众号:天津圣运律所。 咨询专线:18502688682 或 022?2416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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