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缩水”是实践中对征地拆迁过程中房屋、土地或者相关建筑面积在最终认定时, 与被征收人此前实际使用、登记或者能够证明的面积存在明显差异的一种通俗说法。
它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术语。 因此,看到最终认定面积比自己认为的面积小,并不能直接得出违法结论, 还需要进一步核对面积来源、测量方式、权属资料、规划手续以及征收项目的具体认定规则。
核对权属证书、测绘资料以及征收过程中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
查看房屋是否存在加建、扩建、改建或者其他实际结构变化。
核对住宅、经营性用房以及其他用途的认定情况。
检查院内房屋、储物间、附属设施等是否被完整记录。
了解现场测量时间、测量人员以及具体测量记录。
核对补偿决定、补偿协议或者其他最终文件中的面积数据。
被征收人认为实际存在的房屋,在调查登记或者评估资料中没有完整体现。
实际测量结果与不动产权证、房屋权属资料或者其他历史材料中的数据不一致。
院内附属房屋、储物空间以及其他建筑、设施没有完整反映在相关材料中。
被征收人长期实际使用的面积,与最终用于计算补偿的面积出现差异。
要判断面积争议到底发生在哪一步,可以把整个过程按照时间顺序拆开来看。
对房屋现状、面积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对房屋实际情况进行测量和记录。
根据项目规则和相关资料确定认定情况。
根据确定的房屋情况计算相关补偿。
相关面积数据进入协议或者补偿决定。
面积争议的产生原因并不完全相同。 有些属于历史资料与现场测量数据之间的差异, 有些涉及房屋建设手续、结构变化以及用途认定, 还有一些则与征收项目对于特定房屋的认定规则有关。
因为征收过程中的现场状态具有时间性。 如果房屋后续被拆除或者发生变化,原来的实际状态可能无法重新完整展示。
因此,在房屋尚未拆除、补偿尚未解决之前, 被征收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保存房屋整体照片、各房间照片、院落照片、 附属房屋照片以及能够反映面积和结构情况的视频资料。
从不同角度拍摄房屋整体外观,尽量保留完整环境。
对房屋内部各个房间以及实际使用空间进行记录。
对院内附属建筑、围墙、棚屋等实际情况进行记录。
保留权属资料、历史测绘资料以及能够证明房屋面积的其他材料。
将产权证、测绘资料、调查表、评估报告、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中的面积分别记录下来。
把“原始面积、现场测量面积、认定面积、补偿面积”放在一起比较, 找出究竟是哪一个环节出现变化。
不要简单地说“你们少算了面积”,而要明确指出哪一部分面积没有被记录, 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据。
如果通过沟通仍然无法解决,应当根据已经收到的具体文书和案件阶段, 判断是否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相应救济途径。
误区一:证上写多少,就永远只能按多少补偿。 实际补偿认定需要结合具体项目、房屋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判断。
误区二:自己实际住了多少,就一定应该全部计入补偿面积。 实际使用情况与最终依法认定的补偿面积之间可能涉及不同因素,需要具体分析。
误区三:测量人员测完了,数据就不能再核对。 对测量结果存在疑问时,应及时查看相关记录和材料,并在相应程序中表达异议。
误区四:房屋拆了以后再找证据也一样。 房屋拆除后原始状态往往更难还原,因此证据保存最好尽可能提前完成。
“面积缩水”表面看是一个数字问题,实际可能涉及房屋权属、 房屋调查登记、测绘、评估、补偿认定以及具体行政行为等多个环节。
重点查看房屋调查登记是否完整、准确。
重点核对测量数据、测量范围以及相关测绘材料。
评估结果采用的房屋面积是否与相关材料一致。
最终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中的面积依据是否准确。
如果只拿最终补偿金额与自己的预期进行比较,很容易陷入争论。 真正有价值的做法,是把整个征收过程中的面积数据全部找出来。
比如:原来的权属资料是多少平方米? 入户调查记录是多少平方米? 现场测量是多少平方米? 最终评估采用多少平方米? 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又是多少平方米?
当这些数字被放在一起之后,面积争议的具体位置通常会更加清晰。 随后再结合相关材料判断究竟属于测量差异、认定问题、评估问题还是补偿问题。
如果你发现调查登记、测量、评估或者补偿文件中的房屋面积与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 建议先把相关材料完整保存下来,再根据具体情况核对面积变化的原因。 对于涉及重大补偿利益的事项,应特别注意相关文书和法律程序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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