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圣运律师代理违法占地查处行政复议案:当事人房屋、承包地被项目占用,未见合法征地手续,当事人邮寄违法占地查处申请后,主管部门仅口头告知转交下级、正在调查,长期不出具书面答复。本案核心争议:某资源主管部门收到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仅口头答复、不作出实质性书面处理意见,是否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责令某资源主管部门限期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胜案结果
甘肃省人民政府经行政复议审理,作出复议决定:责令某资源主管部门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60日内,对贾女士提交的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案件基本信息
被申请人:某资源主管部门
申请人:贾女士
委托诉讼代理人: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涉案地点:甘肃省
案件类型:行政复议(责令履行土地违法查处法定职责)
审理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
贾女士系甘肃省某村村民,村内房屋与承包土地因当地项目建设被占用,但贾女士始终未见到项目合法征地审批手续。贾女士怀疑项目存在违法占地情形,向某资源主管部门邮寄《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申请依法对占地行为开展查处,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向其告知。 主管部门签收邮寄材料之后,贾女士长期没有收到正式书面答复。贾女士电话咨询进展,工作人员仅口头告知材料已经转交下级单位处理、案件正在调查,没有给出明确调查结论与处理意见。贾女士认为行政机关属于敷衍履职,遂委托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启动法律维权。
二、案件核心争议:收到违法占地查处申请,行政机关仅口头告知流转办理,不给出书面处理结论,是否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
复议审理阶段,某资源主管部门答辩称案件材料已转交下级单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推进。 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当庭提出,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某资源主管部门负有对土地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立案查处的法定职责。收到群众提交的违法占地查处申请,应当依法开展调查,出具书面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仅以转办、正在调查为由口头答复,未形成实质性书面结论,属于未依法履行土地查处法定职责,复议机关应当责令其履职。
三、律师办案思路:从法定查处职责、答复义务、证据固定三个维度锁定违法点
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整理全套邮寄材料、通话沟通记录,搭建复议主张。 第一,厘清自然资源部门土地查处法定职责。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条款,针对违法占地举报查处申请,某资源主管部门不是仅负责内部转办,必须完成调查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内部流转办理不能免除对外书面答复的法定义务。天津圣运律师向当事人释明,土地违法查处是法定职责,并非可办可不办的便民服务。 第二,完整固定全套证据。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整理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EMS邮寄底单、物流签收凭证、和主管部门的通话沟通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贾女士依法提交申请、行政机关已签收,但逾期没有出具书面答复。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深耕征地拆迁业务,熟练掌握土地违法查处类案件的证据收集要点。 第三,确定行政复议维权路径。利害关系人提交土地违法查处申请,行政机关逾期不答复、答复模糊不做实质处理,申请人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责令主管部门限期履行查处、书面答复职责。
四、复议机关裁判观点:未依法出具书面答复,责令限期作出处理
甘肃省人民政府经复议审理认为,贾女士提交的违法占地查处申请属于某资源主管部门履职范围。主管部门签收申请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出具书面调查处理意见,仅口头告知转办调查,不符合法律规定。复议机关最终作出复议决定,责令某资源主管部门在60日内,针对贾女士的查处申请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五、本案裁判核心要点:查处申请不能仅内部转办,必须对外书面答复
复议裁决明确,行政机关收到土地违法查处申请,不能仅在内部移交材料,必须对外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处理意见。口头告知、模糊推诿,没有明确调查结论,属于未依法履行法定查处职责,当事人可通过复议、诉讼倒逼行政机关履职。
六、《土地管理法》土地监督查处法条解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某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检查。收到土地违法线索查处申请,应当核查线索、开展调查,区分是否存在土地违法事实,并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违法占地查处的主体资格识别要点
只有与占地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主体,才有权提交查处申请。土地、房屋权益受到占地行为直接侵害的权利人,如土地承包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具备申请资格;无利害关系的普通群众提交的查处申请,行政机关可不予立案处理。
八、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撰写实操要点
申请书中写清申请人身份信息、涉案地块位置、占地项目情况,列明涉嫌违法占地的事实,明确两项诉求:依法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送达申请人。诉求表述清晰明确,便于主管机关立案办理。
九、土地违法查处案件办理期限提示
土地违法案件立案之后,一般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行政机关必须书面告知申请人延期理由及新的办结期限。超期未答复,申请人可以依法提起复议或者诉讼。
十、提交查处申请证据留存清单
查处申请书原件、EMS邮寄底单、物流签收记录、土地权属证明、现场占地照片视频、和行政机关沟通通话记录。邮寄提交时,快递备注写明"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完整保存全套邮寄凭证。
十一、查处程序胜诉之后的后续维权路径
复议胜诉,仅责令主管部门重新作出书面答复,不等于直接认定占地违法。某资源主管部门重新调查出具书面处理结果后,如果当事人对调查结论不服,仍然可以再次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继续维权。
十二、土地查处程序在征地维权中的作用
土地违法查处是征地拆迁重要的维权突破口。很多征地项目缺少完整审批手续,存在违法占地情形。提交查处申请,一方面查清项目用地手续是否合法,另一方面可以向征收方施加压力,推动征收方主动开展补偿协商,提升谈判主动权。
十三、查处认定土地违法之后的法律后果
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法占地,某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作出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地上构筑物、行政处罚罚款等处理决定。在征地项目中,查处程序往往会推动征收方完善用地手续,同时促成补偿协商。
十四、实务中行政机关处理查处申请常见推诿套路
实务中自然资源部门常见口头说辞:材料转交下级处理、正在调查核实、不属于本机关管辖。仅内部转办,不出书面结论,就属于推诿履职。内部流转不能替代面向申请人的书面答复义务。

十五、律师点评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提示广大被征收人:遇到承包地、房屋被占用却没有合法征地手续,可以依法提交违法占地查处申请。很多当事人提交举报之后,面对行政机关口头推诿就放弃维权,这是维权误区。 土地违法查处属于自然资源部门法定职责,不是行政机关可以随意搁置的事项。收到查处申请后,只口头回复、不出书面结论,属于未依法履职。遇到此类情形,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责令主管部门开展调查、出具书面答复,以此查清项目用地合法性,为征地补偿协商争取有利条件。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行政法律服务领域,在征地拆迁、宅基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联系天津圣运律师,咨询专线:18502688682 或 022-24165877,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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