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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天津圣运胜案:信息公开被内部转走,11位村民一无所知,复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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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圣运律师代理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案件:湖北省襄阳市 11 位村民房屋遭遇强制拆除,为核实拆迁项目合法性,向襄阳市某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征地相关社会保障审核意见。该局收到申请后直接转交其他单位处理,但是没有向申请人作出任何告知答复。天津圣运律师代理村民提起行政复议,襄阳市人民政府审理后确认该信息公开告知行为违法。
胜案结果
复议机关审理认为: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即便不属于自身公开范围,也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告知申请人,并且指明正确的公开机关。被申请人仅内部转办,未向申请人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最终复议决定:确认襄阳市某局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职责的行为违法;驳回村民要求该局直接公开该信息的请求。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人:刘先生等 11 位村民
被申请人:襄阳市某局
申请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涉案地点:湖北省 襄阳市
案件类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纠纷
案号:襄政行复决字X号
代理律师: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
复议程序:行政复议
一、案件背景:房屋被拆除,村民申请征地社保相关信息
刘先生等 11 位村民是湖北省襄阳市某市某村村民,在村内拥有合法宅基地与房屋。村民房屋被强制拆除,但未获得相应补偿。为核实本次拆迁、土地征收项目的合法性,村民邮寄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襄阳市某局申请公开:涉及申请人的社会保障(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情况的审核意见。 襄阳市某局收到申请后,认为该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直接将材料转交其他部门办理,但全程没有向 11 位村民出具任何书面答复、也没有告知申请人应当向哪个机关查询。村民迟迟等不到回复,委托天津圣运律师提起行政复议。
二、天津圣运律师介入:锁定 "只转办、不告知" 的违法点
天津圣运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邮寄凭证、信息公开申请书等证据,确定代理思路:
  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要求,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信息,行政机关必须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单位的,要告知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2. 行政机关内部转办属于内部工作流程,不能替代对申请人的对外告知义务,内部转交不等于已经答复当事人。

  3. 信息公开答复有 20 个工作日的法定时限,逾期不答复、不告知,属于程序违法。 律师代理村民向襄阳市人民政府提起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信息公开答复职责违法,并责令公开相关信息。

三、被申请人答辩:主张超期、信息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
被申请人答辩提出两点主要意见:
  1. 复议申请已经超过法定六十日复议期限,应当驳回;

  2. 案涉社保信息不由本局制作保存,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本局已经内部发函转交下级人社部门办理,下级单位后续已经和村民当面沟通解释政策,已经履行职责。

四、复议机关审理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行政机关内部转办,是否可以免除对外告知、答复申请人的法定义务;下级单位后续沟通,能否弥补原机关逾期未告知的程序缺陷。
五、复议机关认定一
襄阳市人民政府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明确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答复必须在收到申请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被申请人仅内部转办,没有向申请人作出任何告知,违反法定程序。
六、复议机关认定二
襄阳市人民政府同时查明:被申请人本身并不具备公开该社保审核信息的法定职责,村民要求该局直接公开信息,没有法律依据,该诉求无法支持。下级单位后续的接待、解释,不能消除被申请人当初收到申请后,逾期不告知的违法情形。
七、复议机关认定三
依据行政复议相关法规,行政机关程序违法,但没有可撤销的内容,可以作出确认违法的复议决定。
八、最终复议决定
  1. 确认襄阳市某局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职责的行为违法;

  2. 驳回刘先生等 11 位申请人要求襄阳市某局直接公开相关信息的复议申请。

九、天津圣运律师案件点评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提示广大被征地拆迁当事人: 很多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后,习惯内部流转、转给别的部门,然后就不再管申请人。不少老百姓以为内部转交就算处理了,其实这是误区。
  1. 信息公开答复是对外义务,内部转办只是内部流程,不能替代给申请人的书面告知;

  2. 哪怕信息不在这个单位手里,它也必须告诉你:该找谁、去哪里申请;

  3. 征地社保是征地补偿里很关键的板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项目、标准、资金来源,是大家维权时重点核查的内容;

  4. 确认行政机关不告知行为违法的文书,后续可以作为征地、强拆案件的重要证据。

十、天津圣运律师提醒
  1. 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优先用 EMS 邮寄,留存快递底单、签收记录,精确记录签收日期;

  2. 收到申请的机关如果说不归自己管,一定要看它有没有书面告知你正确的申请单位;只内部转、不告诉你,属于违法;

  3. 征地社保相关材料,单独申请、单独留存证据,社保补偿落实不到位,是征地维权高频问题;

  4. 遇到行政机关只转办、不答复、不告知的情形,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行政法律服务领域,在征地拆迁、宅基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联系天津圣运律师,咨询专线:18502688682 或 022-24165877,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 本页面仅用于律师办案作用,系依据裁判文书及办案过程客观陈述,个案结果因案情而异,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结果承诺。

第六篇


  2026-11-06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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