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圣运律师代理行政复议案:赵先生为核实当地合村并城项目征地情况,向区域某管委会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案涉项目征地批文、申报材料、规划许可等征地相关文件。该管委会收到申请后,超出法定答复期限才作出答复。当事人委托圣运律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理确认该管委会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
胜案结果
当地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审理查明区域某管委会作出信息公开答复超出法定答复期限,违反法定程序,最终决定:
确认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人:赵先生
被申请人:区域某管委会
涉案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案件类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案号:郑政X号
审理机关:当地复议机关
判决程序:行政复议
一、案件背景:核查征地项目,提交多份信息公开申请
赵先生系河南省郑州市辖区村民,为核实本村 “当地合村并城工程” 征地项目合法性,向区域某管委会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邮寄两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四类材料:
1. 当地合村并城工程项目征地批文、一书四方案、勘测定界图等全套征地申报材料;
2.本村土地征收批复及申报材料;
3. 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及配套申报材料;
4. 辖区规划图。 区域某管委会收到两份申请,出具答复书超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答复时限。赵先生不服该逾期答复行为,委托天津圣运律师向当地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二、天津圣运律师介入:紧扣答复时限,主张程序违法
律师梳理案件证据,明确核心代理意见:
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法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起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延期需要履行审批、告知程序,最长延期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本案被申请人收到申请后,未依法按期答复,也无合法延期告知手续,答复行为程序违法;
即便后续补做了答复,逾期答复本身属于行政不作为违法,应当由复议机关予以确认违法。
三、复议机关审理认定:答复超出法定期限,行政行为程序违法
当地复议机关审理认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延期需经审批并告知申请人,延期上限 15 个工作日。本案中区域某管委会作出答复并送达申请人的时间,已经超出法定答复期限,违反法定程序;虽后续已经作出答复,无责令重新答复的必要,但逾期履职的违法事实成立。
四、复议决定结果
依照《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确认区域某管委会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天津圣运律师案件点评
政府信息公开有严格的时限要求,征地维权过程中很多当事人容易忽略答复期限这个维权要点:
第一,行政机关收到征地相关信息公开申请,必须遵守 15 个工作日基础答复期限,延期必须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只要无正当理由逾期答复,即便后面给了答复内容,答复程序依然违法;
第三,确认逾期答复违法的复议或诉讼结果,可以作为后续征地项目合法性核查、协商补偿的重要维权证据。
六、天津圣运律师提醒
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时,保存好邮寄底单、签收记录,用来核算答复期限;
超过法定时限没有收到答复,或者答复明显超时,可及时启动复议或者诉讼程序;
征地类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一次性列明征地批文、一书四方案、规划许可等全套材料,便于全面核查项目手续。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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