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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天津圣运胜案:当事人递交土地违法查处申请,机关超法定期限答复被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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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圣运律师代理土地违法查处行政复议纠纷案件:当事人针对城中村改造中的非法出让土地行为,向当地某自然资源机关提交查处申请,该机关签收后超出法定查处期限才出具答复,天津圣运律师代理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审理后作出复议决定,确认被申请人超期答复行为违法。

胜案结果

复议机关审查认为:被申请人已经签收当事人邮寄的土地违法查处申请书,应当在《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 90 日期限内完成查处相关工作并作出处理,但被申请人时隔许久才出具答复意见,已经超出法定查处期限上限。
最终,复议机关依法决定:确认被申请人超期作出答复意见的行为违法。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人:王女士、乐先生、雷先生
被申请人:当地某自然资源机关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天津圣运事务所律师
涉案地点:湖北省仙桃市
案件类型:土地违法查处行政复议纠纷
案号:鄂国土资复X号
代理律师: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机关:湖北省某自然资源机关
复议程序:行政复议程序

一、案件背景:城中村改造存在非法出让土地情形,当事人提交土地违法查处申请

当事人为湖北省仙桃市当地社区居民,在社区内合法拥有宅基地住房。社区居委会与投资公司签订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将当事人住房所在区域土地对外出让用于开发建设。协议签订之后,当事人房屋被拆除。
当事人认为该合作协议处置自身合法财产,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侵害自身合法权益,于是向当地某自然资源机关邮寄提交《查处申请书》,申请查处社区居委会与投资公司非法出让土地的违法行为。邮件寄出后,物流记录显示被申请人已签收,但被申请人既没有告知当事人是否受理该查处申请,也没有及时告知查处结果。当事人沟通无果,多方对比咨询,选择委托天津圣运律师维权。

二、天津圣运律师介入:代理提起行政复议,主张机关逾期履职构成行政不作为

天津圣运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对本案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审阅案件里全部证据材料,包括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查处申请书、邮政快递底单、物流签收记录等案卷材料。
天津圣运律师核心代理观点:
  1. 当事人通过邮政快递向被申请人邮寄土地违法查处申请,物流查询记录证明当地某自然资源机关已经签收材料,查处申请已经有效送达。

  2. 土地资源主管部门负有查处辖区内土地违法案件的法定职责,收到违法查处申请之后,应当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开展调查、作出处理并向申请人反馈结果。

  3. 被申请人收到查处申请之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处理,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即便后续补作出答复,答复时间也已经明显超出法定上限,该超期行为违法。 天津圣运律师代理当事人,依法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查处涉案非法出让土地行为。

三、被申请人答辩:主张复议超时效、未实际收到当事人递交的查处申请

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提出多项答辩意见:
第一,本案已经超过行政复议时效。按照当事人邮寄材料的时间叠加法定处理期限推算,当事人提起复议的时间已经超出复议受理期限,复议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第二,当事人提交快递单据上签收标识无法确认签收人身份,不能认定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签收,事实上本单位并未收到这份查处申请书。
综上,被申请人请求复议机关驳回当事人的复议申请。

四、机关认定:核心争议焦点为申请是否有效送达、答复是否超出法定办案期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一是当地某自然资源机关有没有实际收到当事人邮寄的土地违法查处申请书;二是被申请人作出答复的时间是否符合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定时限要求。
审查送达事实:复议机关调取邮政快件查询记录,核实当事人寄出的《查处申请书》快件已经由被申请人方签收。在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之时,当事人尚未收到被申请人针对本次查处申请的任何处理结果。
审查查处期限法律要求:复议机关援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期限上限为 90 日。被申请人签收查处申请的日期早于其出具答复意见的日期,二者间隔时间已经明显超出 90 日的法定上限。即便被申请人在复议审理期间寄出答复文件,也不能改变其超期履职的客观事实。

五、最终判决

复议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作出复议决定,确认被申请人超期作出答复意见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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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津圣运律师案件点评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案是土地违法查处履职类复议典型案件,对于征地、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土地维权具备参考价值。
第一,土地主管部门拥有查处非法转让、非法出让土地违法行为的法定职权,老百姓发现土地违法情形,有权书面提交查处申请,启动土地违法调查程序,这是非常重要的维权途径。
第二,提交违法查处申请,务必留存快递底单、物流签收记录。本案中签收记录是证明行政机关收到申请的核心证据,可以直接反驳机关 “没有收到材料” 的抗辩理由。
第三,行政机关办理土地违法案件有明确法定办理时限,不能无限期搁置、拖延处理。哪怕行政机关事后补出答复,只要超过法定办案期限,该逾期履职行为依然可以被确认违法。
第四,城中村改造项目里,村委会、居委会没有私自出让集体土地的权限,相关合作协议如果涉及土地违规流转,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土地违法查处的方式进行维权,天津圣运律师在这类集体土地维权案件中,擅长从土地违法查处这个路径切入,推动案件调查。

七、天津圣运律师提醒

  1. 发现非法占地、非法出让、转让土地等土地违法行为,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查处申请,优先使用 EMS、邮政特快方式邮寄,留存全部邮寄凭证。

  2. 递交土地违法查处申请之后,要牢记法定办案期限,到期没有收到受理通知或者处理结果,及时启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要错过维权期限。

  3. 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项目中,村委会、居委会无权直接出让集体土地,遇到未经法定征收流转程序直接卖地、开发建设的情形,可以及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查处。

  4. 如果行政机关收到查处申请之后,拖延不处理、超期答复,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行政法律师,通过复议、诉讼程序确认其行为违法,督促机关依法履职。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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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面仅用于律师办案作用系依据裁判文书及办案过程客观陈述,个案结果因案情而异,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结果承诺。


  2026-10-22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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