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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天津圣运胜案:不予公开文书不写法律依据,信息公开答复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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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圣运律师代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纠纷案件:辽宁省鞍山市的孙先生向区域某局申请公开住宅楼规划许可对应的申报材料,区域某局作出不予公开告知书,但是没有载明不予公开的法律依据。天津圣运律师代理提起行政复议,台安县人民政府审理后撤销该份信息公开告知书。

胜案结果

复议机关审理认为,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应当写明不予公开对应的法律依据;区域某局出具的告知书仅告知当事人相关材料不予公开,没有明确不予公开内容所适用的法律依据,答复存在违法情形。
最终,复议机关依法决定:撤销区域某局作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当事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台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人:孙先生
被申请人:区域某局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涉案地点:辽宁省 鞍山市
案件类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纠纷
案号:台政行复字X 号
代理律师: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机关:台安县人民政府
复议程序:行政复议

一、案件背景:申请规划申报材料信息公开,收到无理由不予公开告知

孙先生向区域某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住宅楼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申报材料。区域某局向孙先生提供了许可证复印件,但认为项目申报材料不属于公开范畴,向孙先生出具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该部分材料不予公开,但是告知书中没有写明不予公开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孙先生不认可该答复结果,多方对比咨询,选择委托天津圣运律师维权。

二、天津圣运律师介入:代理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主张信息公开答复违法

当事人多方咨询对比,了解天津圣运办案经验,决定委托天津圣运律师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天津圣运律师梳理案卷、信息公开申请表、告知书等全部证据材料,梳理全部案件争议焦点;预判对方庭审抗辩方向;确定整体复议思路;整理证据、起草行政复议申请书,向台安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三、被申请人答辩:主张申报材料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无需公开

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提出多项答辩意见:
第一,已经向申请人提供了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已经履行部分信息公开义务;
第二,项目申报材料属于内部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信息,按照 “谁制作谁公开” 原则,本局没有对应的公开义务;
综上,被申请人请求复议机关维持不予公开的答复。

四、机关认定:不予公开告知必须载明法律依据,缺少依据构成答复违法

复议机关归纳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区域某局作出的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是否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针对信息公开答复的法定要求,复议机关审查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公开的答复,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以及对应的法律依据。区域某局虽然向孙先生出具了书面告知书,明确申报材料不予公开,但是文书内没有写明不予公开事项所适用的法律依据,该答复不符合法定要求。
针对被申请人主张申报材料属于内部过程性信息的观点,复议机关审查认为,即便案涉申报材料属于不予公开的范围,行政机关在答复时也必须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公开的法定理由和法条依据,不能只告知结果、不说明依据。因此被申请人作出的这份告知书程序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五、最终决定

复议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作出复议决定:撤销区域某局作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当事人不服该复议决定,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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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津圣运律师案件点评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案是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里非常典型的答复程序违法案例。
第一,行政机关不管是同意公开还是决定不予公开,书面答复文书都有固定要求,不予公开不能只简单告知 “不给公开”,必须写明理由、法条依据,天津圣运律师经常提醒当事人,收到没有理由的不予公开告知书,答复本身就存在违法空间。
第二,过程性内部信息不当然免除行政机关的说明义务,即便行政机关主张信息属于过程性信息、商业秘密等豁免公开类型,举证、释法说理的义务不能省略。
第三,规划许可配套的申报材料和许可证本身属于两份独立信息,许可证书公开,不等于配套申报材料可以直接不处理、不说明理由。
第四,信息公开答复存在文书瑕疵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要求撤销该答复,督促行政机关重新依法答复,天津圣运律师在大量同类信息公开案件中积累了成熟的办案思路。

七、天津圣运律师提醒

第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后,如果收到不予公开的书面答复,第一时间查看文书有没有写明法律依据、不予公开的理由,没有理由的答复属于重点维权情形。
第二,区分许可证书本身和项目申报材料,两项属于不同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能以已经公开证书为由,跳过对申报材料的审查答复。
第三,收到内容不规范的信息公开告知书,不要直接忽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者诉讼,要求撤销答复并责令机关重新处理。
第四,提交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全部环节,都妥善留存申请表、快递底单、答复原件,作为后续维权证据。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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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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