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所 · 只为被拆迁人维权
全国法律咨询热线 18502688682
座机咨询 022-24165877

拆迁胜案

Boutique Cases

当前位置:首页 > 拆迁胜案 > 山东
拆迁胜案

以真实拆迁案例,见证每一次成功维权

2026 天津圣运胜案:海参养殖池核查立项材料,行政机关逾期答复被确认违法
来源:   作者:
——天津圣运律师代理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案件:崔先生在山东省威海市承包海参养殖池,为核实征收合法性,向区域某发改部门申请公开道路建设项目立项相关材料,该部门后续出具不予公开告知书,但答复时间超出法定时限。天津圣运律师代理提起行政复议,当地复议机关审理后确认该部门逾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行为违法。

胜案结果

复议机关认为,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应当履行相关手续并告知申请人。即便行政机关拟作出不予公开的结论,也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本案区域某发改部门收到申请后,无证据证明办理延期答复手续,却迟滞许久才送达不予公开文书,答复期限明显违法。最终,复议机关依法决定: 确认区域某发改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崔先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行为违法。
当事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人:崔先生
被申请人:区域某发改局
申请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天津圣运事务所律师
涉案地点:山东省威海市
案件类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案号:威政复决字X号
代理律师: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机关:当地复议机关
判决程序:行政复议
一、案件背景:为核实养殖片区征收合法性提起信息公开申请
崔先生在山东省威海市辖区当地沿海片区合法承包海参养殖池。因该片区拟开展道路项目建设,崔先生担心自身养殖权益受到征收影响,想要核实该建设项目的审批合法性。崔先生通过 EMS 邮寄材料,向区域某发改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某路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以及配套申报材料。
区域某发改局收到申请之后,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间隔较长时间才作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主张相关信息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和崔先生的生产生活特殊需求无关,不予提供。崔先生不认可该处理方式,多方对比咨询后,委托天津圣运律师启动复议维权程序。
二、天津圣运律师介入:聚焦信息公开法定答复期限,主张程序违法
天津圣运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对本案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审阅案件里全部证据材料,包括信息公开申请表、邮寄底单、物流查询记录、不予公开告知书等案卷材料。
  1. 信息公开答复期限属于法定强制性程序,无论行政机关最终决定公开还是不予公开,都必须遵守 15 个工作日的基础答复时限;

  2. 若行政机关需要延期答复,必须经过内部审批并且书面告知申请人,没有履行延期告知手续,就不得延长答复时间;

  3. 涉案道路项目直接影响崔先生承包养殖池的财产权益,崔先生有权申请调取项目立项材料,行政机关应当按期处理申请。 天津圣运律师代理当事人,依法向当地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区域某发改局逾期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

三、被告答辩:主张已出具不予公开文书,不存在不作为
诉讼过程中,被申请人提出多项答辩意见:
第一,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范围;
第二,该信息和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没有关联,依法可以不予提供;
第三,被申请人已经向申请人邮寄送达《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已经履行信息公开相关职责,不存在行政不作为。
被申请人整体诉求为请求复议机关驳回崔先生的复议申请。
四、机关认定:审查信息公开答复期限是否合法
复议机关将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归纳为:
区域某发改局是否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义务。
复议机关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审查,行政机关处理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则当场答复;无法当场答复的,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延期答复必须履行审批、告知程序。
本案中区域某发改局收到了崔先生邮寄的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办理延期答复手续,答复的截止时间明确。但该发改局迟至很久之后才寄出不予公开告知书,已经超出法定答复期限。
复议机关认为,即便行政机关最终作出不予公开的结论,也不能突破法定答复时限,逾期答复本身已经违反法定程序。
五、最终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复议机关确认区域某发改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行为违法。

1.png

六、天津圣运律师案件点评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认为,很多当事人容易陷入认知误区,认为行政机关只要最后出具了书面答复,就不算违法,本案对此类误区作出很好的纠正。
第一,信息公开的答复时限是硬性法定程序,结果是准予公开或是不予公开,都不能免除按时答复的义务,超期答复就构成程序违法;
第二,征地、养殖征收类维权当中,立项批复文件属于项目源头审批材料,是核查征收项目合法性的关键材料,信息公开是非常重要的前置维权手段;
第三,行政机关主张已经履职,需要由行政机关自行提交邮寄凭证、送达记录等证据,举证责任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四,遇到信息公开逾期不答复或者超期答复情形,当事人可以及时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主张行政行为程序违法。
七、天津圣运律师提醒
  1. 邮寄信息公开申请,务必妥善保存 EMS 寄件底单、物流签收截图,以此锁定行政机关收到申请的准确时间;

  2. 15 个工作日是基础答复期限,延期答复必须拿到行政机关的书面延期告知,口头告知延期不具备法律效力;

  3. 收到不予公开告知书,除了审查内容理由是否成立,同样要核对送达时间,超时答复可以单独主张程序违法;

  4. 征地、海域养殖、厂房征收相关维权,建议优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收集项目审批材料,固定案件证据。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行政法律服务领域,在征地拆迁、宅基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联系天津圣运律师,咨询专线:18502688682 或 022-24165877,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 本页面仅用于律师办案作用系依据裁判文书及办案过程客观陈述,个案结果因案情而异,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结果承诺。


  2026-10-22    36

律师团队

专业律师团队 · 为每一个案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锦旗合照

一面锦旗 · 一份认可 · 每一份信任都值得珍惜
FAQ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 1850268868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关闭